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营口市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专用账户制度实施办法》(营治欠办发〔2022〕71号)文件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需要自行与开户银行签订工资保证金专户资金委托管理三方协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再存入专户。
凡在盖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专户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且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单位,自通知之日起,提供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返还手续。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我局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417-7815550
保证金返还办理地址:盖州市盖州路3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3室。
联系人:黄守丰 联系电话:0417-7815550
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