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照《营口市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盖州市承担的第2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任务
营口盖州市存在违法用海进行网箱养殖行为,督察进驻期间,仍然有1处尚未清退。
二、整改目标
清理整治违法用海进行网箱养殖。
三、完成情况
依法依规对违法设施进行拆除清退,恢复海域原状。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9日
受理部门: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2206054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盖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