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盖州市规委会第6期会议精神,《盖州市35万吨/年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于盖州市团山办事处碧水路,金海大街,泽和路,洛文街之间地块,总面积75090平方米。
盖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10月13日组织召开了《盖州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总部单元局部地块(03-B-22地块)修改方案》专家审查会。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修改方案的汇报,经质询与答疑,专家组一致认为该修改方案内容详实、思路清晰、技术全面,本次调整符合《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管控要求,未触碰“三区三线”,符合盘活存量低效用地、保障民生设施落地的政策导向,调整方向正确,有利于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专家组建议在未对相关利害关系人利益产生影响的情况下,原则同意《盖州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总部单元局部地块(03-B-22地块)修改方案》。
现将修改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以下电话联系:0417-7834095.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2日
附件:《盖州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总部单元局部地块(03-B-22地块)修改方案》
盖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