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村(居)委会建章立制,优化修订《村规民约》,盖州市民政局按照“高度重视、把握内容、规范程序、倒排工期”的思路,因地制宜地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探索构建以制定、完善、执行、监督村规民约为有效载体的基层治理“自治、法治、德治”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村规民约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规定村民的行为应该怎么做,二是规定村民违反和破坏规章制度的处罚条款,主要有进行教育、给予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等内容。村规民约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受道德约束的行为规则,也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形式。
近期,西海街道西海村作为村规民约修订试点,组织召开专题修订会议,主要从社会治安、消防安全、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五个层面,开展《西海村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着力推进村民主法治建设及美丽乡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树立文明向善的村风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村规民约的修订需要民政部门加强规范指导、履行责任、有序推进。通过村规民约的实施逐步培育村民参与治理的主体意识,让村民在生产生活中自觉遵守,淬炼共建共享的公共精神,实现乡村治理的和谐。基层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合法的表达自己的意愿,通过协商的形式,形成集体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