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增设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予以通告。具体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的名称及位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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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名称(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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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8国道与光辉码头路交叉口南向北(光辉码头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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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8国道与光辉码头路交叉口北向南(光辉码头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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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8国道与田崴子村路交叉口南向北(田崴子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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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8国道与田崴子村路交叉口北向南(田崴子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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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路东升新苑南向北礼让行人(东升新苑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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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路东升新苑北向南礼让行人(东升新苑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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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大街消防队路段东向西礼让行人(消防队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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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大街消防队路段西向东礼让行人(消防队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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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路中心医院门前南向北礼让行人(中心医院门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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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路中心医院门前北向南礼让行人(中心医院门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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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大街兴隆门前东向西礼让行人(兴隆门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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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大街兴隆门前西向东礼让行人(兴隆门前) |






本通告时间自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通告期为7天,通告结束后将于2026年8月21日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