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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来源: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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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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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增设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予以公告。具体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的名称及位置如下:

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名称(位置)

G202国道与飞云寨村路交叉口南向北(飞云寨岗)

G202国道与飞云寨村路交叉口北向南(飞云寨岗)

G229国道盖州西站路段违停(高铁站路段)

清河大街第二高级中学路段北侧违停(二高路段北侧)

清河大街第二高级中学路段南侧违停(二高路段南侧)

永安路永安岗路段违停(永安岗路段)

永安路中心医院路段违停(中心医院路段)

永安路西城办事处路段违停(西城办事处路段)

榆望线沙岗镇路段违停(沙岗镇主街)

鲅孔线泉城市场东路段违停(泉城市场东路段)

鲅孔线泉城市场西路段违停(泉城市场西路段)

盖州市双台镇泉城市场桥路段违停(泉城市场桥路段)

府西路禁行(兴隆西胡同)

青年路禁行(四中胡同)

澳门街东段禁行(长征分校门前分时段)

市府大街辅路(国税局后)东路口禁左(国税局后东路口)

 

 

 

 

 

 

 

 

本公告时间自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7日,公告期为7天,公告结束后将于2026年9月28日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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