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辽人社函〔2024〕96号)文件,盖州市被评为“全省文明城市标兵”,市人民检察院、市民政局、万福镇等25家单位受到省人社厅、省文明办表彰。
2021-2023年度辽宁省文明城市标兵
盖州市
2021-2023年度辽宁省文明村镇标兵
万福镇
2021-2023年度辽宁省文明村镇
二台乡、榜式堡镇泉眼沟村、卧龙泉镇金厂沟村、西城街道办事处自治村、小石棚乡周屯村、梁屯镇跃进村、暖泉镇二道沟村、万福镇贵子沟村、陈屯镇朴家沟村、矿洞沟镇矿洞沟村、矿洞沟镇薛屯村、二台乡东二台村、沙岗镇上屯村、双台镇松树沟村、杨运镇六道河村、太阳升街道办事处光荣村
2021-2023年度辽宁省文明单位
盖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鼓楼分局、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盖州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盖州市中心医院
第三届辽宁省文明校园
盖州市民和小学、盖州市聋哑学校
第七届辽宁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
辽宁省文明村镇标兵
团山街道办事处任屯村
东城街道办事处路东村
辽宁省文明村镇
团甸镇、双台镇黄旗堡村、归州街道办事处龙脖子村、团甸镇西高屯村、暖泉镇义尔岭董店村、什字街镇于屯村
辽宁省文明单位标兵
盖州市民政局
辽宁省文明单位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盖州市公安局、盖州市气象局、盖州市卫生健康局、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州支行
文明家庭
刁大桐家庭、田微家庭
辽宁省文明校园
盖州市长征小学、盖州市育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