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事业中心,各直属单位:
现将《盖州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盖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盖州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营口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加快构建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盖州市地区实际,制定盖州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立足本地实际、体现盖州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为加速“文化强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巩固基层文化阵地,努力做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工作下移。坚持政府主导。从市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按照一定标准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坚持社会参与。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坚持共建共享。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协同机制,明确责任,整合和优化配置基层设施、设备、队伍、服务等资源。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特色文化品牌、项目影响力显著增强,各类文化活动遍及城乡,全民文化素养大幅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体育广场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推进送戏下乡常态化。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开展专业文艺院团、文化机构与基层艺术团体结对共建。开展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
(五)推动东部山区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落实实施营口市“东部振兴”战略,掌握贫困地区发展现状与服务缺口,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加大对东部山区文化投入和供给。
(六)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展演和科技普及活动。重点开展面向农村中小学校、农民工子女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定期组织少年儿童才艺展示大赛、读书征文等活动。落实辽宁省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2016—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图书馆应配备盲文书籍,为盲人阅读提供服务。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与各类残疾人学校的结对培训活动。加快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企业职工文化建设体系,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
(七)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确立盖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明确政府保障底线,做到保障基本、统一规范,逐步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标准指标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
(八)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到“十三五”末期,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图书馆、文化馆,完善乡镇文化站建设,统筹建设集文化演出、体育健身、娱乐休闲为一体的村级群众文体示范性广场。实现“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一屋一广场”的建设目标,满足群众基本的文化体育需求。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及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
(九)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建立、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扩大体育场馆(地)免费开放力度。努力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倾力打造文化旅游特色品牌。培育经常性演出项目,发展民营演艺产业,繁荣城乡演出市场。
(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
(十一)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促进规范有序发展。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文化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十二)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完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创新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体育运动队和艺术体育院校等到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 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引导、鼓励广大文化志愿者以个体形式融入社区、村镇,成为群众文化活动的带头人,促进文化志愿服务常态化。
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十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继续坚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对外开放,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体育馆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加大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扩大公共文化服务半径。
(十四)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进一步发挥各级群众文化和专业艺术评奖的引导带动作用,创作生产更多优秀文化产品。重点开展振兴辽剧的相关工作。开展优秀文化遗产及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推进“五进七送”文体服务工程。
(十五)活跃群众文化体育生活。配合营口市局办好各类文体惠民活动。以读书节为依托,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以公共文化示范项目建设工作为抓手,培育基层文化活动品牌项目。做好节庆文体活动的开展,以春节、元宵节、文化遗产日、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十六)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力度。结合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尽快形成一批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成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一批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应用示范项目。依托国家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示范工作。
(十七)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积极实施文化共享频道数字化改造工程。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挖掘盖州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建设多媒体资源库和文化专题片库,对地方特色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保存和宣传。
(十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监测台(站)建设,实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工程,实施广播节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实施国家和地方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嵌入应急广播信息,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借助移动互联技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我市文体活动影响力。
六、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九)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立盖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
(二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以绩效考核为工作导向,根据上级下达的分解考核指标,做好对各乡镇绩效考核指标的任务分解,加强过程管理,在要求完成数量的基础上,保证质量,把考评结果作为对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
七、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和政府要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规划或专项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尽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统筹建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要认真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省实施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加大对未达标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争在2020年达到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体制,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区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予以支持。着力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财税保障机制。
(二十三)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管理和使用,稳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业务人员的培训制度。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文化团队骨干人才培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二十四)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法规规章体系。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的公共文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支撑。
附件:盖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附件
盖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2016—2020年)
一、服务项目与内容
项目 |
内容 |
标 准 |
基本服务项目 |
读书 看报 |
1.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公共图书馆须配备盲文书籍或有声图书,方便盲人阅读。社区书屋、农家书屋图书不少于1500种、2000册,报纸不低于5种,每年以20%数量递增。 2.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电子阅报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LED显示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3.公共图书馆定期开展送图书进社区(乡村)、公益阅读讲座等活动。 |
收听广播 |
4.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5.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
|
观看电视 |
6.通过卫星直播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
|
观赏电影 |
7.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数字电影,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8.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
|
基本服务项目 |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 |
9.文化共享模拟频道全覆盖。确保城市社区及农民群众6时至24时能够正常收视文化共享模拟频道播出的节目。 10.保证基层群众通过机顶盒频道利用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及时丰富并更新机顶盒文化信息资源,逐步完成文化共享工程点播式机顶盒向双向数字电视机顶盒文化共享子系统的转换。 |
送地方戏 |
11.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每年为农村乡镇送戏曲等文艺演出。 |
|
设施开放 |
1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非物质文化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13.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
|
文体活动 |
14.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15.文化馆(站)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 |
|
硬件设施 |
文化设施 |
16.在辖区内设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设置综合文化站,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等进行规划建设。 17.公共博物馆、公共美术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18.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闲置中小学校等资源,在村(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因地制宜配置文体器材。 19.结合本地实际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 |
广电设施 |
20.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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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设施 |
体育设施 |
21.设立公共体育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配置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或纳入基层综合文化设施整合设置。 |
辅助设施 |
22.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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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人员编制 |
23.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配齐工作人员。 24.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至少配备有编制人员1至2人,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
业务培训 |
25.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
项目 |
内容 |
标 准 |
基本服务项目 |
读书 看报 |
1.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公共图书馆须配备盲文书籍或有声图书,方便盲人阅读。社区书屋、农家书屋图书不少于1500种、2000册,报纸不低于5种,每年以20%数量递增。 2.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电子阅报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LED显示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3.公共图书馆定期开展送图书进社区(乡村)、公益阅读讲座等活动。 |
收听广播 |
4.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5.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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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电视 |
6.通过卫星直播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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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赏电影 |
7.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数字电影,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8.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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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服务项目 |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 |
9.文化共享模拟频道全覆盖。确保城市社区及农民群众6时至24时能够正常收视文化共享模拟频道播出的节目。 10.保证基层群众通过机顶盒频道利用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及时丰富并更新机顶盒文化信息资源,逐步完成文化共享工程点播式机顶盒向双向数字电视机顶盒文化共享子系统的转换。 |
送地方戏 |
11.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每年为农村乡镇送戏曲等文艺演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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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开放 |
1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非物质文化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13.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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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 |
14.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15.文化馆(站)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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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设施 |
文化设施 |
17.在辖区内设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设置综合文化站,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等进行规划建设。 17.公共博物馆、公共美术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18.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闲置中小学校等资源,在村(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因地制宜配置文体器材。 19.结合本地实际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 |
广电设施 |
20.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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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设施 |
体育设施 |
21.设立公共体育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配置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或纳入基层综合文化设施整合设置。 |
辅助设施 |
22.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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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人员编制 |
23.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配齐工作人员。 24.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至少配备有编制人员1至2人,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
业务培训 |
25.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
二、标准实施
(一)《盖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盖州市群众需求、政府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
(二)《盖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地根据省实施标准及本地区制定的实施标准,明确具体的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标准实施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三)按照标准科学测算所需经费,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
(四)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标准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公众满意度较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