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全局力量狠抓大气环境
管理,确保提升空气质量
为持续推进落实《盖州市主城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划定的实施方案》,防止新建、取缔锅炉死灰复燃,确保我市大气质量逐步好转,实现空气优良比例和重点污染物浓度指标达标,2021年1月6日营口市盖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城市精细化管理月执法攻坚行动,此次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1月10日前,集执法队骨干力量完成查拆空气自动监测站半径3公里范围内商户战炉、土法取暖燃煤锅炉、新建及拆除后死灰复燃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第二阶段,1月20日前,依法全面完成禁燃区域内企业的堆场料场苫盖问题,10吨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排放。第三阶段,1月底前,完成非建成区域内交通干线两侧、旅游景点、乡镇政府所在地周边商户土法燃煤锅炉、站炉,堆场料场未苫盖问题,进一步提升网格化监管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按着此次会议部署,根据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点,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及辖区内散煤使用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治理。精准溯源,建立全口径违法违规问题台账,全面梳理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零容忍执法,密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彻底消除建成区内大气环境违法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精准施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的同时,引导相关单位和个人利用清洁能源,全力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