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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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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

方式

公开

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征地管理政策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

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

1.法律法规和规章;

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

实施规范性文件;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工作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盖州市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征地信息

公开平台■政务服务

中心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

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2

征地前期准备

拟征收土地告知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

并予以公开。

1.拟征收土地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

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6.听证权利;

〔*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

施〕。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 〕28号)

在实地启动拟征

收土地工作时,在

村公示栏公开

盖州市自然资源局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

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征地信息

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精准推送□其他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

方式

公开

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3

征地前期准备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

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

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

术处理)〕。

1.《土地管理法》;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 〕28号)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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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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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

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4

征地前期准备

拟征地听证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

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

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

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

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1.《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2014 〕29号)

①《听证通知书》

应在组织听证7

个工作日前予以

公开;②其他听证

公开内容在拟征

地听证工作结束

后5 个工作日内

在村公示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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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征地信息

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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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精准推送□其他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收到征地批准文

件之日起10 个工

作日内,在政府网

站、征地信息公开

平台公开。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

方式

公开

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5

征地审查报批

 

征地报批材料

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

批有关规定,组织用地报批过程中的相关报

批材料予以公开。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

2.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设用地

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

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其他相关文字报批材料和图件由各省

(区、市)确定公开方式〕。

 

1.《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

例》;

2.建设用地

审查报批有关规定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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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征地批准文件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

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

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

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

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1.《土地管理

法》;

2.《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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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征地信息

公开平台▲社区/企事

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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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

方式

公开

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7

征地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

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

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

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5.救济途径。

1.《土地管理

法》;

2.《征收土地

公告办法》

收到征地批准文

件之日起10 个工

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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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征地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登记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1.《土地管理

法》;

2.《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

例》

征地补偿登

记结束后5 个工

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

转为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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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

方式

公开

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9

征地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县(市、区)自然资

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

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

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

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

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

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

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

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置的,在前置环节

一并公开〕。

1.《国土资源

部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做

好市县征地

信息公开工

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国

土资厅发

〔2014 〕29

号);

2.《征收土地

公告办法》

拟定《征地补

偿安置方案》后5

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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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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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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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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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0

征地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按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

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1.《国土资源

听证规定》;

2.《国土资源

部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做

好市县征地

信息公开工

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国

土资厅〔2014 〕29号)

①《听证通知

书》应在组织听证

7 个工作日前予

以公开;②其他听

证公开内容在征

地听证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

转为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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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11

 

 

 

 

征地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 以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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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注:1.公开内容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可选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公开渠道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实施中的公开渠道;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批准后的公开渠道;标注为“□”标记的,为可选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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