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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景鸿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预应力混凝土用PC钢棒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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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景鸿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预应力混凝土用PC钢棒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营口景鸿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营口景鸿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预应力混凝土用PC钢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营口市盖州市西海工业园区,总投资2000万元,总占地面积7600平方米,租赁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已建生产厂房。购置冷却塔、空压机、PC生产线、PC单梁吊、拉力试验机和松弛试验机等设备,建成后可年产4万吨预应力混凝土用PC钢棒。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盖行审备〔2020〕85号),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保证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采取必要的治理、控制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淬火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引风机经管道引出后汇集到厂房外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表3标准限值要求。放线、清洗、拉拔成型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箱处理后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标准限值要求。

3. 项目共设置3个沉淀池,每个沉淀池有效容积160m3,沉淀池内浊环水定期半年排放一次,通过市政管网进入盖州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盖州市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须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4.项目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中3类标准要求。

5.氧化铁皮、废渣屑、袋式除尘箱收集尘、落地尘统一收集定期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掏后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及其修改单要求。

6.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m包络线范围,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医院、学校、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7. 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环保设备隐患,定期维护、检修环保设施,确保各种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盖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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