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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盖州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部署

发布时间: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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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教育局文件

盖教发〔2021〕30号

 

 

2021年盖州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部署

 

各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级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现对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规定的落实,严明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教育工作和教育发展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领域。积极推进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水平,为盖州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管理机构,强化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忧患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到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坚持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按照安全工作“节点式”、“网格化”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范围和责任,纵要到底、横要到边。把安全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逐步把督查考核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完善各类预案,积极开展演练

各校要切合本校实际,制定各项预案,有计划地按预案组织全体师生进行紧急疏散避险、自救、互救的演练。建议邀请医疗救护机构走进校园对适龄学童培训心肺复苏紧急救护技能(海姆立克急救法、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等)。同时全面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品格,掌握安全常识和必要的自救技能。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召开家长会、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活动等形式,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要组织好“开学第一节安全课”“第一安全周”“放学前最后一分钟”的安全教育工作。

3.加强自检自查,积极整改解决

各校要全力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要对学校各个区域、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着重从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教育教学设施安全、安全档案建设等方面入手。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

4.保证食品安全,依法依规管理

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学校食堂的建筑、设备与环境,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及留样要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堂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要积极配合接受市场局、卫生防疫部门监督检查,对达不到卫生标准的食堂一律停止使用和关闭。对出现学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和个人坚决追责,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加强校车管理,保证交通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要与交通部门、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对校车超员、超速、驾驶员资质不合格,以及使用故障车、报废车等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学校对学生交通安全放弃管理责任并酿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对校车要依法管理,学校与校车提供者之间要签订责任状,明确双方的权责。与乘车学生的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签订乘车安全协议书。

自愿购置校车的学校,校车只能按规定线路站点接送本校学生,完成接送任务后,校车一律停放在本校园指定安全位置。各校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出预判,合理组织安排车辆车次,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对于不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保证不乘坐“三无”车辆,同时要告知学生监护人(委托监护人),并签订乘车安全协议书。

6.做好防溺水工作,加强消防建设

防溺水工作绝不可放松警惕。不分季节各校都要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准确传达国家、省、市、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防溺水的文件和要求。做好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的宣传通知及回执回收工作。积极联系协调学校所在地的政府机构,相关水利河道管理部门,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全力做好校园消防工作。学校要对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定期更换,保障消防通道安全、畅通,设施设备齐全。校园内电网、煤气管道及电器、煤气设备、锅炉等基础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杜绝出现线路老化现象,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校舍,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各学校要从学校实际出发,对学校教职工和适龄学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要有统一的安全措施,有专人负责楼梯通道安全,放学要错时错峰,要有专人看护,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各校要定期组织消防逃生和避震演练。

7.坚持重大活动报告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组织学生开展汇演、比赛、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举行。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制定活动安全预案,确保学生活动安全。要及时报告重要安全信息,不得迟报、瞒报。禁止学生参加一切商业庆典活动。

8.杜绝校园欺凌,加强“三防”建设

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关于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要求,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对存在欺凌隐患的学生群体、个体一定要高度重视,持续关注,积极排查隐患源头,深入化解矛盾,及时进行家校联系沟通,同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未成年人管理部门紧密配合,防患于未然。

关于深入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巩固落实“护校安园”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建立完善“护学岗”、“一键式报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组织护校队,坚持日巡查制度。坚决防止校外不法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9.学法知法懂法,强化法制意识

广泛开展学法读书活动,学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定期组织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竞赛,邀请法官、检察官走进校园进行普法讲座。不断加强对教职工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和法律意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

10.加强值班值守,保证校园平安

严格执行保安值守、教师值班、领导带班,校园巡查制度。组织护校队,坚持每日巡查,抓好校园报警点和警务室建设。寄宿制学校更要实行严格的领导带班、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要精心选择和安排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围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主题,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努力创建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勤勤恳恳,真抓实干,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生平安健康,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盖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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