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各单位:
根据《中共盖州市委、盖州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盖州市委宣传部、盖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盖委发〔2017〕6号)精神,决定组建市“七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我市“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为各乡镇、办事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单位举办法治宣传教育专题讲座提供师资力量;积极宣讲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积极宣讲市委建设“法治盖州”的部署和要求,引导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成员任期
讲师团成员任期一般为五年,任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向市普法办提出解聘申请,市普法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工作要求
(一)讲师团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本单位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安排,根据邀请单位的授课要求认真准备,尽可能满足邀请单位的授课请求。
(二)讲师团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授课的,可推荐并落实好相关人员代为授课。
(三)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完成讲学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四)讲师团成员授课,是履行公益普法社会责任的体现。邀请单位可给予讲师团成员适当的授课报酬或交通补贴。
四、联络方法
依法治市版将编制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录,各单位需要聘请讲师团成员授课时,可直接与讲师团成员联系。
附件:盖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盖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附件
盖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团 长:曲庆燊 司法局局长
副团长:杨树卓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书记
刘万柱 市宣传部副部长
郭洪田 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郭 涛 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
刘 巍 市人民法院北海法庭审判员
杜 玲 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科员
宋 鑫 中共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科员
姜 娜 中共盖州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翟应辉 市直机关工委团工委书记
郭 红 中共盖州市委盖州市政府信访局办公室主任
苍天鹏 中共盖州市委党校副校长
李欣然 市档案局主任
王纯英 中共盖州市委理论学习室支部副书记
赵明宏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副主任
修 刚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刘屹立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会副主席
刘晓英 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
侯恩民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工科副科长
马贺明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丽红 市交通局法规科科长
王 葳 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副科长
任 勇 市文广局新闻出版科科长
梁 英 市综合执法局信访办副主任
徐 明 市林业局法制办主任
张敬群 市妇联权益部长
刘 君 市地方税务局综合业务二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