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自然人
设定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行政法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流程图说明:
1.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2.《职业中介许可证》复印件 3.实现就业人员花名册(包括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就业单位和岗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联系电话等)。 4.接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本人确认签名、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5.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等材料。
办理地点:
营口市盖州市盖州路32号,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一楼 职业介绍联系电话:0417-7809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