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盖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1月11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1

【字号:

分享:

盖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1月11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月11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1日-2021年1月1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7-7689703

 

传  真:0417-7689703

 

通讯地址:盖州市市府路1号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邮  编:115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泡沫塑料系列包装箱(EPS)项目

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

辽宁晟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有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泡沫塑料系列包装箱(EPS)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

编制日期:       2021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泡沫塑料系列包装箱(EPS)项目

项目代码

2106-210881-04-01-622322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霞

联系方式

13130567022

建设地点

辽宁 省(自治区) 营口 市 盖州 县(区) 太阳升办事处 (街道) 沙沟子村

地理坐标

(122度19分58.59秒,40度22分47.64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4泡沫塑料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53、塑料制品业29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盖州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盖行审备[2021]37号

总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万元)

17.1

环保投资占比(%)

8.55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R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建筑内进行扩建,符合规划要求。规划许可证见附件七。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阅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1892号),该项目所用原料中不含氯氟烃类发泡剂,因此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辽宁省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相符性具体见表1-1。

表1-1  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符合三线一单,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符合要求

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本项目不在禁燃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蒸汽设置一台6t/h的蒸汽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通过旋风+袋式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

符合要求

3、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2。

表1-2  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加大燃煤小锅炉(包括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按照拆小并大和推动清洁能源利用的原则,统筹制定拆除方案,建立管理清单和台帐。加强环保、住房城乡建设、质监部门联动,严控新建燃煤锅炉。2018年,以10蒸吨/小时(或7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全部老旧低效燃煤小锅炉,完成2503台小锅炉拆除任务;2019年,提高淘汰燃煤锅炉标准,扩大实施范围,推进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除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需保留的供暖锅炉以外,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淘汰。

本项目不在禁燃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蒸汽设置一台6t/h的蒸汽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通过旋风+袋式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

符合要求

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要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配合)

符合三线一单,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符合要求

4、项目与《营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营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3。

表1-3  项目与《营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加大燃煤小锅炉(包括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按照拆小并大和推动清洁能源利用的原则,统筹制定拆除方案,建立管理清单和台帐,并定期组织对已拆除燃煤锅炉的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加强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审批部门联动,严控新建燃煤锅炉。2018年,以10蒸吨/小时(或7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全部老旧低效燃煤小锅炉,完成323台小锅炉拆除任务;2019年,提高淘汰燃煤锅炉标准,扩大实施范围,推进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除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需保留的供暖锅炉以外,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淘汰。

本项目不在禁燃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蒸汽设置一台6t/h的蒸汽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通过旋风+袋式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

符合要求

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县(市)区要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符合三线一单,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符合要求

5、与《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2020年3月30日,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根据《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表1-4  与《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推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逐步优化产业布局,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产业项目安排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工业园区内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

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措施,严格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以及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项目原料储存及生产均位于封闭厂房内,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治理措施净化后全部达标排放。

符合

生产、使用、存储、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实行环境风险管理,按规定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定期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防范环境风险

项目已制定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并制定排放口环境监测计划,防范环境风险。

符合

各类施工工地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围挡设立、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混凝土密闭搅拌等防尘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土木工程施工,仅对设备进行安装。

符合

6、本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营口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表1-5  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分类要求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治理重点

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6个省(市)

本项目选址位于辽宁中部,属于重点地区

符合

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本项目为泡沫塑料制造,不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

重点污染物:加强活性强的VOCs排放控制,主要为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等

本项目涉及VOCs排放,通过采取废气处理措施,降低VOCs排放

符合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

本项目生产工艺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废气污染物采用源头治理措施,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符合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

准入

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项目所用原料为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符合

加大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

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末涂料,到2020 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30%以上;试点推行水性涂料。积极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先进涂装技术。加强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废气处理设施(收集效

率约90%,净化效率约90%)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高排放

符合

表1-6  本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本项目属于泡沫塑料制造项目

符合

2.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 污染防治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3.建立健全VOCs 管理体系

要求企业建立健全VOCs 管理体系。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系统梳理VOCs 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建立环境管理台账,环境管理台账一般按日或按批次进行记录,异常情况应按次记录,记录台账至少保存三年

符合

7、“三线一单”约束作用的符合性分析、“三挂钩”机制的符合性分析

对照《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本项目均符合现行环境管理要求,因此,本项目与现行环境管理政策相符。具体见表1-7。

表1-7  本项目与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要求。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内PM10、TSP 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符合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通过设备选择、生产管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

符合

表1-8  本项目与营口市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1.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满足排放要求。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1.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于偷排污水的企业实行严厉的惩罚,杜绝未经处理的废水就近直接排入水体。采用污水截流的方式,对现有泵站、截流构筑物和附属管线进行扩容改造,保障污水不溢流。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加强对在用燃煤锅炉的排污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蒸汽设置一台6t/h的蒸汽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通过旋风+袋式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1.开展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治理。控制农业氨源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置。

符合

表1-9  本项目与盖州市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1.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满足排放要求。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1.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于偷排污水的企业实行严厉的惩罚,杜绝未经处理的废水就近直接排入水体。采用污水截流的方式,对现有泵站、截流构筑物和附属管线进行扩容改造,保障污水不溢流。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加强对在用燃煤锅炉的排污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蒸汽设置一台6t/h的蒸汽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通过旋风+袋式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1.开展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治理。控制农业氨源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置。

符合

表1-10  本项目与建立“三挂钩”机制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建筑内实施,符合规划

符合

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现有项目已停产,不涉及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

符合

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

经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质量不超标,项目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均采取了措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符合

8、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2019年6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根据企业建设情况,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结果详见下表。

表1-11  本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相关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控制思路与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本项目物料挥发性较低,储存及运输均由纸袋装封闭

符合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有机废气经机器泄压孔收集,尽量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进行净化处理,综合治理效率大于80%,可实现达标排放

符合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进行净化处理,综合治理效率大于80%,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符合

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

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进行净化处理,综合治理效率大于80%,可实现达标排放

符合

重点行业治理任务

重点加强密封点泄漏、废水和循环水系统、储罐、有机液体装卸、工艺废气等源项VOCs治理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

--

--

有效实施催化剂再生废气、氧化尾气VOCs治理,加强酸性水罐、延迟焦化、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工艺过程尾气VOCs治理。

--

--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9、选址及相关规划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该区域为盖州市太阳升街道办事处工业企业聚集区,而且塑料制品行业为盖州市主要工业企业,周边太阳升办事处和东城、西城、西海办事处分布有辽宁天禹塑胶集团有限公司、盖州市天兴塑料厂、盖州市白果东兴塑料厂、盖州市东方塑料注件厂、盖州市北辰塑料厂、盖州市宏伟塑料厂等几十家塑料制品企业,为该地区主要行业。

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建筑内进行扩建。所在厂区于2011年9月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厂址选择符合盖州市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土地证见附件三。

本项目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见附件七。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成立于2003年,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占地面积3764平方米。公司于2013年3月委托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建筑材料、钢构复合板、石棉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2000t钢结构彩板,并于2013年4月12日通过了盖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盖环批字[2013]05号),现已停产。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决定投资2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改造生产线两条,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设备15套,年产系列包装箱10万套,根据客户定制及产品需求生产苯板、泡沫箱等产品。目前,该项目已在盖州市行政审批局(盖行审备[2021]37号),见附件2。由于本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营环罚字[2021]5065号),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292—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于2021年6月委托环评技术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环评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根据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泡沫塑料系列包装箱(EPS)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工程概况

(1)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场地。改造生产线两条,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设备15套,年产系列包装箱10万套。

(2)产品方案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成后,年产系列包装箱10万套,根据客户定制及产品需求生产苯板、泡沫箱等产品,主要原材料为聚苯乙烯。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  项目产品方案表

根据客户定制及产品需求生产数量不等的苯板、泡沫箱等产品。

产品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包装材料》(QB/T1649-92)。

(3)工程组成

表2-2  工程组成一览表

(4)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

表2-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软化水制备通过树脂制备,给水来源于市政供水。

(5)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原辅材料见表2-4。

表2-4  项目原辅材料

聚苯乙烯成分见表2-5。

表2-5  聚苯乙烯成分表

聚苯乙烯的热变形温度为70~95℃,长期使用温度为60~80℃。聚苯乙烯的热导率较低,约为0.10~0.13W/(m•K),基本不随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是良好的绝热保温材料。聚苯乙烯泡沫是目前广泛应用的绝热材料之一。聚苯乙烯的线膨胀系数较大,与金属相差悬殊甚大,故制品不易带有金属嵌件。聚苯乙烯的化学稳定性比较好,分解温度需达到300℃以上,低温度下不产生苯乙烯等。可耐各种碱、一般的酸、盐、矿物油、低级醇及各种有机酸,但不耐氧化性酸(如硝酸)和氧化剂的浸蚀。聚苯乙烯还会受到许多烃类、铜类及高级脂肪酸的浸蚀,可溶于苯、甲苯、乙苯、苯乙烯、四氯化碳、氯仿、二氯甲烷以及易受酯类影响。

(6)能源消耗

本项目能源消耗见表2-6。

表2-6  能源消耗表

生物质燃料主要成分分析表如下:

表2-7  生物质燃料主要成分分析表

建设内容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成立于2003年,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占地面积3764平方米。公司于2013年3月委托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建筑材料、钢构复合板、石棉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2000t钢结构彩板,并于2013年4月12日通过了盖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盖环批字[2013]05号),现已停产。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决定投资2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改造生产线两条,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设备15套,年产系列包装箱10万套,根据客户定制及产品需求生产苯板、泡沫箱等产品。目前,该项目已在盖州市行政审批局(盖行审备[2021]37号),见附件2。由于本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营环罚字[2021]5065号),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292—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于2021年6月委托环评技术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环评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根据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泡沫塑料系列包装箱(EPS)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工程概况

(1)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场地。改造生产线两条,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设备15套,年产系列包装箱10万套。

(2)产品方案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成后,年产系列包装箱10万套,根据客户定制及产品需求生产苯板、泡沫箱等产品,主要原材料为聚苯乙烯。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  项目产品方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

重量

备注

1

泡沫箱

10万套

679.32t

邮政5#箱、邮政6#箱、5斤箱、10斤箱等规格

2

苯板

15kg/个

根据客户定制及产品需求生产数量不等的苯板、泡沫箱等产品。

产品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包装材料》(QB/T1649-92)。

(3)工程组成

表2-2  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组成

主要内容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发泡车间

位于厂区西侧厂房南部,建筑面积300m2,1F;内设1台140全自动发泡机、18个密闭料仓、1个5m³储气瓶、1个15m³储气瓶

仅厂房依托,设备均为新建

1车间

位于厂区南侧厂房西部,建筑面积400m2,1F;内设3台180EPS EPP全自动成型机

仅厂房依托,设备均为新建

2车间

位于厂区西侧厂房北部,建筑面积700m2,1F;内设12台180EPS EPP全自动成型机、2台6米EPS板材成型机、2台6米泡沫切割机

仅厂房依托,设备均为新建

辅助工程

锅炉房

位于厂区南侧厂房东部,建筑面积500m2,1F;内设1台6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2个容积15t的水箱、1个容积20t的水箱

仅厂房依托,设备均为新建

软化水车间

位于厂区南侧厂房中部,建筑面积100m2,1F;内设1套容积10t的软化水设备

仅厂房依托,设备均为新建

中央真空水塔室

位于厂区南侧厂房中部,100m2,1F;内设1台中央真空水塔、2座循环水池

仅厂房依托,设备均为新建

烘干室

位于厂区西侧厂房北部,建筑面积700㎡,密闭

仅厂房依托,设备均为新建

办公楼

位于厂区北侧,总建筑面积180m2,2F;包括食堂、员工办公、休息等

依托

储运工程

原料仓库

位于厂区中部,储存原料

厂房依托

成品仓库

位于厂区中部,储存成品

厂房依托

公用工程

给水

由城市自来水管网供应

依托

供暖

依托车间内蒸汽管道余热供暖

--

供电

当地供电系统引入,依托现有供电系统

依托

环保工程

废气

生产车间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及1根15m高排气筒;生物质锅炉设置“旋风+布袋”除尘系统、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及1根35m高排气筒

新增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

新增

固废

设置一间危废储存间,储存废活性炭。

新增

(4)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

表2-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生产单元

主要工艺

主要生产设备或设施

设施参数

单位

备注

发泡工序

发泡

140全自动发泡机

140

1台

新购

密闭料仓

5m×3m×4.5m

2个

新购

8m×6m×4.5m

16个

新购

成型工序

成型

180EPS EPP全自动成型机

180

15台

新购

6米EPS板材成型机

--

2台

新购

切割工序

切割

6米泡沫切割机

--

2台

新购

蒸汽单元

提供蒸汽

蒸汽锅炉

6t/h

1台

新购

储气瓶

5m³

1个

新购

15m³

1个

新购

软化水单元

制备软化水

软化水设备(树脂罐)

10t

1台

新购

水箱

15t

2个

新购

20t

1个

新购

循环冷却水

循环冷却

中央真空水塔

--

1台

新购

循环水池

4m×10m×2m

1个

新购

40m×11m×14m

1个

新购

软化水制备通过树脂制备,给水来源于市政供水。

(5)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原辅材料见表2-4。

表2-4  项目原辅材料

序号

名称

年消耗量

来源

备注

1

聚苯乙烯(发泡级)

680t

大连嘉昌原料厂、

盘锦龙王原料厂

25kg/袋

2

蒸汽

5250t

6t/h生物质锅炉


3

活性炭

0.13t

--


聚苯乙烯成分见表2-5。

表2-5  聚苯乙烯成分表

序号

名称

百分比

1

聚苯乙烯

93%-95%

2

戊烷

5%-7%

聚苯乙烯的热变形温度为70~95℃,长期使用温度为60~80℃。聚苯乙烯的热导率较低,约为0.10~0.13W/(m•K),基本不随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是良好的绝热保温材料。聚苯乙烯泡沫是目前广泛应用的绝热材料之一。聚苯乙烯的线膨胀系数较大,与金属相差悬殊甚大,故制品不易带有金属嵌件。聚苯乙烯的化学稳定性比较好,分解温度需达到300℃以上,低温度下不产生苯乙烯等。可耐各种碱、一般的酸、盐、矿物油、低级醇及各种有机酸,但不耐氧化性酸(如硝酸)和氧化剂的浸蚀。聚苯乙烯还会受到许多烃类、铜类及高级脂肪酸的浸蚀,可溶于苯、甲苯、乙苯、苯乙烯、四氯化碳、氯仿、二氯甲烷以及易受酯类影响。

(6)能源消耗

本项目能源消耗见表2-6。

表2-6  能源消耗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1

m3/a

6256

2

万kwh

21.46

3

生物质

1000

生物质燃料主要成分分析表如下:

表2-7  生物质燃料主要成分分析表

检测项目

空气干燥基

干燥基

收到基

干燥无灰基

水分(M)        %

4.60

/

/

/

灰分(A)        %

4.38

4.59

4.38

/

挥发分(V)      %

75.18

78.81

75.10

82.60

碳(C)          %

/

/

/

/

氢(H)          %

4.65

4.87

4.65

5.11

全硫(St)        %

0.04

0.04

0.04

0.04

全水(Mt)       %

/

/

4.7

/

弹筒发热量    MJ/kg

18.26

/

/

/

高位发热量    MJ/kg

18.23

19.11

/

/

低位发热量    MJ/kg

/

/

17.15

/

(7)公用工程

给水:接自市政供水管网

排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供暖:无供暖设备,依托车间内蒸汽管道余热取暖。

供电:接自市政供电管网

(8)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利用原有项目员工23人,每天生产12小时,两班制,每班6小时,全年生产天数240天。锅炉年生产时间2000小时。

(9)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平面布置主要由生产车间、办公楼组成。其中办公楼位于厂区北侧,车间位于厂区南侧和西侧,南侧依次为锅炉房、软化水车间、中央真空水塔、1车间,西侧依次为发泡车间、2车间、烘干室。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工艺流程简述

营运期:

工艺流程简述:

(1)外购纸袋25kg包装聚苯乙烯,首先聚苯乙烯颗粒通过人工投入发泡机内,通过100℃蒸汽使其在发泡机内进行发泡膨胀,1t聚苯乙烯发泡时间为2-3h。发泡膨胀后的珠粒通过风机吹入密闭式料仓(蒸汽加热)内烘干,烘干时间2个小时,使原料内的发泡剂充分发泡、颗粒充分膨胀。

(2)通过风机将充分膨胀的颗粒通过密闭管道吹入泡沫箱或泡沫板模具内,通过循环冷却水将其冷却,冷却时间一般控制在100s左右;

(3)打开泡沫箱或泡沫板模具,将泡沫箱或泡沫板送进烘干室烘干后检验,合格品包装外售,泡沫板需进行切割后包装外售。项目产品包装为塑料袋或编织绳,全部外购。

图2-1 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2.排污节点

(1)废气:主要为发泡、模具成型及开模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生物质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烟尘、SO2、NOx。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树脂、废活性炭及锅炉灰。

(4)噪声:主要为各设备运行噪声,其声压级约为80~90dB(A)。本项目产污环节与污染因子见表2-8。

表2-8  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一览表

污染类型

产污环节

污染物

污染因子

排放去向

废气

发泡、模具成型及开模

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

15m排气筒排放

生物质锅炉

烟气

颗粒物、SO2、NOx

35m排气筒排放

废水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CODcr、NH3-N、SS、总磷、总氮

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固废

原料包装

一般固废

废包装袋

外售

检验

一般固废

不合格品

外售

生物质锅炉

一般固废

生物质炉灰

厂区铺路

活性炭吸附装置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软化水设备

一般固废

废树脂

外售

噪声

设备运行

噪声

噪声

--

3.物料平衡

项目物料平衡见下表。

表2-9  物料平衡表

投入物料

产出物料

名称

数量t/a

名称

数量t/a

备注

聚苯乙烯(发泡级)

680

泡沫箱、苯板

679.32

成品

挥发性有机物

0.68

0.5508

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

0.0612

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0.068

无组织逸散

合计

680

合计

680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原有项目概况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成立于2003年,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占地面积3764平方米。公司于2013年3月委托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建筑材料、钢构复合板、石棉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2000t钢结构彩板,并于2013年4月12日通过了盖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盖环批字[2013]05号),该项目建成以来未生产,暂未验收。

2、厂区内现有设备

表2-10  厂区现有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数控刨床

2

2

数控切割机

2

3

等离子切割机

1

4

组焊机

2

5

焊接中心配套

2

6

型钢矫正机

2

7

自动钻孔、冲孔机

1

8

打包机

1

9

检测设备

6

10

复合板机组

1

3、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

表2-11  原辅材料一览量

序号

原料名称

单位

消耗量

1

彩钢板

㎡/a

3000

2

角钢

t/a

200

3

岩棉板

㎡/a

1500

4

石棉板

㎡/a

500

5

低氢型焊条

t/a

1.5

6

切削液

t/a

0.5

表2-12  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来源

1

22

万kW·h

市政电网供给

2

600

m3/a

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4、原有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图2-2 原有项目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1)原材料由厂外购入角钢,工程师设计下料图纸,企业员工依据困纸,使用切割机对角钢切割,将切割成型钢材,焊接成框架。

(2)将彩钢板等原料放置切割平台,按规定的规格(6m*1m或2m*1m)切割,切割成型后运送至复合机,原料彩钢卷制成瓦型准备好并吊上复合机就位,同时把岩棉准备好,送入复合机,并将做夹芯板的引头版做好,以便随时开机生产。开机后,底层钢卷先计入机组,同时送入夹芯材料进行复合,上层钢卷进入机组进行复合,上下钢卷复合的同时,夹芯板两侧卷边,夹芯板成型。

(3)将角钢框架和彩钢复合板拼配、组装,运至检测设备处等待检测,合格产品包装、入库,等待出厂。

表2-13  污染物产生环节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污染物

已采取的措施

废气

焊接工序

焊接烟尘

--

废水

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

pH、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SS)、动植物油

排入旱厕

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切割、组装工序

等效连续A声级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固体废物

切割工序

废边角料

外售

焊接工序

废焊渣

生活设施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现有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以新带老措施)

(1)存在的问题

企业现有工程焊接工序无废气处理措施。

(2)整改方案(以新带老措施)

建议采用焊烟净化器处理焊接过程产生的焊烟。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⑴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监测调查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本项目引用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营口市2020年1-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1-12月,营口市环境空气中基本污染物浓度分别为:PM2.5浓度均值为41μg/m3,PM10浓度均值为63μg/m3,SO2浓度均值为10μg/m3,NO2浓度均值为30μg/m3,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56μg /m3,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1.9mg/m3。评价结果见表3-1。

表3-1  营口市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

污染物

评价指标

单位

现状浓度

标准值

超标倍数

达标情况

PM2.5

年平均

µg/m3

41

35

0.171倍

不达标

PM10

年平均

µg/m3

63

70

-

达标

SO2

年平均

µg/m3

10

60

-

达标

NO2

年平均

µg/m3

30

40

-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µg/m3

156

160

-

达标

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mg/m3

1.9

4

-

达标

由表3-1数据知,本项目所在区域PM10、SO2、NO2和O3年平均质量浓度以及CO 24小时平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超标污染物为PM2.5,超标0.171倍。PM2.5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

随着《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营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实施,通过严控新建小型燃煤热源、全面拆除燃煤小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加强施工扬尘整治、严控交通扬尘、严控工业堆场扬尘、加大城乡绿化力度等方面的行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⑵ 评价范围内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①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大气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环境质量现状委托辽宁峻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6日-8月8日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监测。

1、监测点位:厂址下风向1个点位

2、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

3、监测频次:日均值,连续监测3天

气象参数见表3-2,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数据见表3-3。

表3-2  气象参数

采样日期

气温(℃)

气压(KPa)

风向

风速(m/s)

相对湿度(%)

8月6日

30

100.2

西南

1.7

45

8月7日

27

100.5

西南

2.1

47

8月8日

27

100.9

西南

2.0

46

表3-3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数据

采样日期

检测点位

样品编号

检测项目

结果

(mg/m3)

标准限值(mg/m3)

8月6日

下风向

T2021-0805-01QW001

非甲烷总烃

<0.07

2.0

下风向

T2021-0805-01QW002

<0.07

下风向

T2021-0805-01QW003

<0.07

8月7日

下风向

T2021-0805-01QW004

非甲烷总烃

<0.07

下风向

T2021-0805-01QW005

<0.07

下风向

T2021-0805-01QW006

<0.07

8月8日

下风向

T2021-0805-01QW007

非甲烷总烃

<0.07

下风向

T2021-0805-01QW008

<0.07

下风向

T2021-0805-01QW009

<0.07

由表3-2、表3-3可见,该区域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②TSP

本项目引用《营口柏成塑胶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墙板、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状监测报告,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 年7 月18 日-7 月24 日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现状监测的数据。引用的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引用数据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1、监测项目:TSP;

2、监测时间:2020 年7 月18 日~7 月24 日连续监测7 天;

3、监测布点:营口柏成塑胶有限公司厂址内1 个监测点。

4、监测及评价结果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4。

表3-4  环境空气TSP监测数据

监测点位

监测点坐标

污染物

平均时间

评价标准/(mg/m3)

监测浓度范围/(m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超标率(%)

达标情况

X

Y

营口柏成塑胶有限公司厂址内

448376

4472452

TSP

24h 平均

0.3

0.143~0.158

52.7

0

达标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TSP 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监测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声环境质量

为了了解本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辽宁峻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四周厂界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内容如下:

1、监测项目:昼、夜等效A声级

2、监测时间:2021年8月6日-8月7日

3、监测点位:厂界东、南、西、北侧,

4、监测频次: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2次。

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见表3-5。

表3-5  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检测日期

检测时段

检测点位

样品编号

结果

(dB(A))

标准限值(dB(A))

8月6日

昼间

厂界东

T2021-0805-01VS001

63

65

厂界南

T2021-0805-01VS002

57

厂界西

T2021-0805-01VS003

56

厂界北

T2021-0805-01VS004

64

昼间

厂界东

T2021-0805-01VS005

61

厂界南

T2021-0805-01VS006

58

厂界西

T2021-0805-01VS007

55

厂界北

T2021-0805-01VS008

60

夜间

厂界东

T2021-0805-01VS009

52

55

厂界南

T2021-0805-01VS010

47

厂界西

T2021-0805-01VS011

45

厂界北

T2021-0805-01VS012

53

夜间

厂界东

T2021-0805-01VS013

50

厂界南

T2021-0805-01VS014

48

厂界西

T2021-0805-01VS015

47

厂界北

T2021-0805-01VS016

51

8月7日

昼间

厂界东

T2021-0805-01VS017

62

65

厂界南

T2021-0805-01VS018

55

厂界西

T2021-0805-01VS019

57

厂界北

T2021-0805-01VS020

59

昼间

厂界东

T2021-0805-01VS021

64

厂界南

T2021-0805-01VS022

55

厂界西

T2021-0805-01VS023

55

厂界北

T2021-0805-01VS024

60

夜间

厂界东

T2021-0805-01VS025

51

55

厂界南

T2021-0805-01VS026

45

厂界西

T2021-0805-01VS027

43

厂界北

T2021-0805-01VS028

50

夜间

厂界东

T2021-0805-01VS029

49

厂界南

T2021-0805-01VS030

43

厂界西

T2021-0805-01VS031

47

厂界北

T2021-0805-01VS032

52

由上表可知,项目东、南、西、北侧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3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不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途径,无需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项目东侧为中顺染织,南侧为和平液化气站,西侧为奥新常压锅炉制造厂,北侧为蔬菜大棚。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风景旅游区、森林及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土地功能,区域生态环境也不会受到较大影响。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6,环境敏感目标保护图见附图。

表3-6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环境保

护目标

地理坐标

相对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

户数/人数

执行标准

空气环境

西小米寨

122.332592,40.376515

S

269

130户,300人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东小米寨

122.338879,40.375099

SE

488

200户,480人

张大寨村

122.326777,40.378489

W

399

350户,1000人

噪声

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

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1.环境质量标准

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营口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属于二类区,本项目所在地执行二类区标准。

基本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表3-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单位

1小时

平均

日最大8小时平均

24小时

平均

平均

执行标准

PM2.5

μg/m3

/

/

75

3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PM10

/

/

150

70

SO2

500

/

150

60

NO2

200

/

80

40

O3

200

160

/

/

CO

mg/m3

10

/

4

/

非甲烷总烃

μg/m3

2000

/

/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详解》

1.2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其标准值见表3-8。

表3-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3

65

55

2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2.1废气

运营期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各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3-9。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标准见表3-10。

表3-9  生产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有组织排放限值

排气筒高度

无组织排放限值

mg/m3

m

mg/m3

1

非甲烷总烃

60

15

4.0

2

苯乙烯

20

表3-10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

执行标准

mg/m3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 产品)

0.3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新建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的标准限值。

表3-11  锅炉废气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

序号

污染因子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执行标准

1

颗粒物

30

烟囱或烟道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2

二氧化硫

200

3

氮氧化物

200

4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1

烟囱排放口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3-12  生产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序号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1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2.2厂界噪声

营运期厂界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表3-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3

65

55

2.3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

总量

控制

指标

据“十三五”相关文件要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及《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环保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15]17号),结合本项目排污特点,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来自发泡、定型及开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生物质锅炉废气,发泡、成型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5000m3/h风机经机器泄压孔、抽气管道收集,最终引入一台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通过为“旋风除尘+袋式除尘”、“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低氮燃烧效率不低于30%,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680t×0.1%×90%×(1-90%)+680t×0.1%×10%=0.0612 t/a+0.068t/a=0.1292t/a;

氮氧化物排放量=1000t×1.02kg/t×10-3×(1-30%)=0.714 t/a。

本项目建议控制指标:氮氧化物0.714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1292吨/年。

该项目所在地市上一年度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辖区内建设项目所需替代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总量指标实行2倍削减替代,即:该项目实际需要替代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总量指标分别为0.2584吨/年、1.428吨/年。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的安装,本次环评不作分析。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1.废气

1.1废气源强核算

(1)有机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发泡、定型及开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聚苯乙烯颗粒在100℃蒸汽的加热作用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类比已批复的《盖州市九龙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上年产500万套塑料箱项目》,非甲烷总烃挥发量按0.1%计算,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68t/a,产生速率为0.236kg/h。本环评要求发泡、成型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5000m3/h风机经机器泄压孔、抽气管道收集,最终引入一台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收集效率达到90%以上,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吸附能力可达到90%,因此经吸附处理后,本项目泡沫箱生产线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为0.045kg/h、0.129t/a,并设置15m高排气筒高空有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60mg/m3的要求。项目泡沫箱生产线经采取管道收集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情况见表4-1。

表4-1  非甲烷总烃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

产生情况

有组织排放情况

无组织逸散

产生速率

kg/h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量

t/a

0.236

47.2

0.68

0.02125

4.3

0.0612

0.0236kg/h

0.068t/a

(2)锅炉废气

企业生产配置1台6t/h生物质锅炉,用于企业生产用汽,预计年消耗生物质燃料1000t,锅炉年生产时间2000小时。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附表1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中的“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内容,产排污系数详见表4-3,计算结果详见表4-4。

表4-3  生物质锅炉产排污系数一览表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末端治理技术名称

去除效率

蒸汽

生物质燃料

层燃炉

6t/h

工业废气量

标立方米/吨-原料

6,240

/

0

二氧化硫

千克/吨-原料

17S①

/

0

颗粒物

千克/吨-原料

0.5

旋风除尘+袋式除尘

除尘效率不低于99%

氮氧化物

千克/吨-原料

1.02

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

30

注:①二氧化硫的产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生物质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例如生物质中含硫量(S%)为0.1%,则S=0.1。

表4-4  生物质锅炉产污情况一览表

烟气量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产生速率kg/h

产生浓度mg/m3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运行时间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标准mg/m3

治理措施

6240000

m3/a

烟尘

0.5

0.25

80.13

0.005

0.0025

2000

0.8

30

旋风+袋式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

二氧化硫

0.68

0.34

108.97

0.68

0.34

108.97

200

--

氮氧化物

1.02

0.51

163.46

0.714

0.357

114.42

200

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处理效率不低于30%

由表4-4预测结果可知,经设置旋风+袋式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除尘设施处理后,生物质锅炉燃烧所产生的烟尘、SO2和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锅炉尾气经35m高烟囱有组织排放。

综上,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1.2废气治理技术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锅炉废气治理技术为“旋风除尘+袋式除尘”、“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通过“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技术可行。“旋风除尘+袋式除尘”、“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1122-2020)表7中的可行技术。

1.3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

本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即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或锅炉废气处理装置失效,造成废气污染物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其排放情况见表4-5。

表4-5  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非正常排放原因

非正常排放状况

执行标准

浓度(mg/m3)

速率(kg/h)

频次及持续时间

排放量(kg/a)

浓度(mg/m3)

速率(kg/h)

发泡、定型及开模工序

非甲烷总烃

活性炭吸附装置故障,处理效率为0

47.2

0.236

1次/a,

30min/次

0.118

60

/

锅炉

烟尘

除尘器故障,处理效率为0

80.13

0.25

1次/a,

30min/次

0.125

30

/

氮氧化物

设备故障,处理效率为0

163.46

0.51

1次/a,

30min/次

0.255

200

/

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③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回收、处置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

1.4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4-6。

表4-6  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产排污环节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产生量t/a

排放形式

治理设施

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污染物排放量t/a

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放标准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锅炉

颗粒物

0.5

有组织

旋风+袋式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

0.8

0.005

排气筒高度35m,出口内径0.525m

GB13271-2014

DA001锅炉废气排放口

1次/月

二氧化硫

0.68

/

108.97

0.68

氮氧化物

1.02

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治理效率不低于30%

114.42

0.714

林格曼黑度

/

/

/

/

泡、定型及开模工序

非甲烷总烃

0.68

有组织

泄压孔管道收集效率达到90%以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

4.3

0.612

排气筒高度15m,出口内径0.3m

GB31572-2015

DA002有机废气排放口

1次年

无组织

/

/

0.068

/

厂界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

1次年

2.废水

2.1废水源强核算

(1)设备冷却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类比《盖州市九龙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上年产500万套塑料箱项目》,泡沫箱生产线生产过程中模具冷却用水。每台成型机每天运行12h、冷却水用量为1t/h、全年运行240天,其冷却水用量为204t/d(48960t/a)。本项目冷却用水为循环水,损失量约为10%,则需补充新鲜水20.4t/d(4896t/a)。

(2)锅炉用水

锅炉制备蒸汽需定期补充软化水。蒸汽锅炉工作时间为200天,每天工作10h,锅炉补水量为8.185t/d(1637t/a)。蒸汽锅炉蒸汽补水循环使用,锅炉排污水定期排入循环水池中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平均每天排水量为总用水量的5%。即1.385m3/d(277m3/a)。

(3)软化水设备冲洗

软化水设备反冲洗需要大量水,清洗频率按10d清洗一次,每次用水量按1m3计算,则软化水设备反冲洗废水产生量为24t/a。反冲洗过程使用软化水清洗,主机清洗的目的是冲洗掉在设备内的大量盐。冲洗废水排入循环水池中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

(4)软水制备

制备软化水原水为自来水,经软化水设备制得,废水率为3%,制备过程排水为浓水,主要是钙镁等矿物质浓度较高,需用新鲜水6760t/a,排放量为203 t/a,排入循环水池中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

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满足回用要求,回水利用方案可行、有效。项目全厂用水平衡见图4-1。

图4-1 项目全厂用水平衡图       单位t/a

项目全厂用排水情况见表4-7。

表4-7  项目全厂用排水情况一览表       单位t/a

用水点

补充水量

排水量

备注

设备冷却

4407

--

循环用水,不排水

锅炉用水

1637

277

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

软化水设备冲洗

24

24

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

软水制备

6256

188

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

合计

6256

489

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

2.2废水治理技术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锅炉排污水、软化废水及软化设备清洗废水,均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3.1噪声源强核算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发泡机、成型机、切割机、风机、泵等设备噪声,主要设备噪声源强类比已批复的《盖州市九龙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上年产500万套塑料箱项目》,该项目生产设备与本项目基本相同,其声压级约为80~85dB(A),主要噪声源强见表4-8。

表4-8  项目噪声设备源强及治理措施

序号

噪声源

声源位置

数量(台)

噪声级dB(A)

噪声特性

降噪措施

1

成型机

1车间、2车间

17

80

连续

购置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

2

发泡机

发泡车间

1

80

连续

3

切割机

2车间

2

80

连续

4

风机

各车间

--

85

连续

5

水泵

--

80

连续

3.2噪声保护措施

(1)在厂区边界处尽可能加强绿化,合理配置绿化植物,四周种植树木花草,可有效降低噪声强度;

(2)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在有减震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应保持相应的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3)加强管理:平时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保养、检查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

(4)在进行平面布局时,应将声源集中的主车间布置在远离场外噪声敏感区域的一侧,利用建筑物的声屏障作用阻止噪声向外传播;

(5)在订购主要生产设备时应向厂家提出明确的限噪要求,如在机座设防震垫,在安装调试阶段应严格把关,提高安装精度;对声源上无法防治的噪声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和减震措施,对声功率级较强的生产设备加装隔声罩或消声器。

3.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发泡机、成型机、切割机、风机、泵等。设备声源可视为连续、稳态、点声源。本次噪声影响评价将所有噪声设备合成后视为一个点噪声源,在声源传播过程中,经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和空气吸收后,到达受声点。预测模式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推荐的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式。噪声源强见表4-10:

(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计算

式中:TL一墙体(等围护结构)的隔声量,dB(A)。各类围护结构隔声量见下表:

表4-9  围护结构建筑材料的隔声量

结构名称

材料组成

空气声隔声量(dB(A))

墙体

双层彩色涂层钢板(0.6mm),中间玻璃纤维(70mm)

30.0

钢窗

22.0

钢门

23.0

屋顶

双层彩色涂层钢板(0.8mm),中间玻璃纤维(70mm)

30.0

注:本项目隔声量取30dB(A)。

(2)噪声距离衰减模式

LA(r)=LA(r0)-20lgr/r0-11

式中:LA(r)-预测点处所接受的A声级;

LA(r0)-参考点处的声源A声级;

r-声源至预测点的距离;

r0-参考位置距离,m,取1m;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Leq=10lg(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4)通过计算,噪声达到项目边界预测结果见表4-10。

表4-10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值    单位:dB(A)

点位

隔声后噪声源强

衰减距离

贡献值

背景值

预测值

标准值

达标情况

东厂界

49

2m

32

64

64

昼间:65

达标

52

52

夜间:55

达标

南厂界

49

2m

32

58

58

昼间:65

达标

48

48.1

夜间:55

达标

西厂界

49

2m

32

57

57

昼间:65

达标

47

47.1

夜间:55

达标

北厂界

49

2m

32

64

64

昼间:65

达标

53

53

夜间:55

达标

从上表可见: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外50m评价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3.4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

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4-11。

表4-11  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

分类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执行标准

污染源

噪声

厂界四周

连续等效A声级

1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4.1固体废物源强核算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及废树脂、锅炉灰等。

(1)废包装袋

废包装袋产生量27200个/a,定期外售。

(2)不合格品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3.4t/a,定期外售。

(3)锅炉灰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类比《盖州市九龙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上年产500万套塑料箱项目》,锅炉灰产生量约为14t/a,定期外售。

(4)废活性炭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类比《盖州市九龙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上年产500万套塑料箱项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活性炭进行吸附,此过程产生废活性炭,活性炭三个月更换一次,预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3t/a。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废树脂

软化水设备需两年更换一次树脂,废树脂产生量约为0.6t/2a,定期外售。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情况见下表。

表4-12  固体废物汇总表

污染源

固废名称

产生量

性质

类别

代码

处置方法

原材料包装

废包装袋

27200个/a

一般固废

其他废物

99

定期外售

泡沫箱、苯板生产过程

不合格品

3.4t/a

一般固废

废塑料制品

06

定期外售

生物质锅炉

锅炉灰

14t/a

一般固废

锅炉渣

64

定期外售

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活性炭

0.13t/a

危险废物

HW49

其他废物

900-041-49

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软化水设备

废树脂

0.6t/2a

一般固废

其他废物

99

定期外售

4.2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两类。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品、锅炉灰、废树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

(1)一般固废

本项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产生的锅炉灰收集后外售;软化水设备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树脂定期外售。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装入密闭塑料桶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在厂区中心设置1个20m2危废暂存间,含4个危废收集密封桶,产生的废活性炭经危废收集桶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各类固废分开存放;容器材质要满足强度要求;危废暂存间地面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铺设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危废贮存设施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建立档案制度。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涉及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途径。

6.生态

本项目周围无生态保护目标,不涉及生态环境影响。

7.环境风险

本项目原料产品主要成分为聚苯乙烯(内含戊烷),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风险物质。

事故废水的产生量计算:

(1)事故性排放污水的来源

事故情况下,排放污水主要来源于发生事故产生的消防废水。

(2)事故性排放污水的去向

当出现事故后,产生的事故废水排入事故池中。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建设单位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

(3)消防用水设置

项目消防水主要供给厂房发生火灾时的消防用水,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全厂按一处火灾设计,采用移动式水枪冷却,冷却面积按最大厂房面积计算,最大厂房面积为700m2,消防冷却用水为按6L/min·m2计算,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为2小时,消防用水量为504 m3。

(4)收集及处置的可行性

参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并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中消防废水用量计算,供水时间按2h计,核算本项目事故池是否能满足要求。

本项目事故及消防废水收集储存能力核算情况见表4-13。

表4-13  本项目事故及消防废水水及收集储存能力校核一览表

符号

意义

取值依据

容积

V1

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3

0

0

V2

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事故时消防水量为504m3

504

V3

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0

0

V4

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0

0

V5

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a/n

qa—年平均降雨量,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本项目位于厂房内部,降雨量为0

0

能否满足事故污水储存要求

V总=(V1+V2-V3)max+V4+V5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厂区事故状态时,本项目需要有效容积为504m3的事故池来收集事故废水,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8.电磁辐射

项目不涉及。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锅炉废气排放口/生物质锅炉

颗粒物

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DA002有机废气排放口/发泡、定型及开模工序

非甲烷总烃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苯乙烯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cr、NH3-N、SS、总磷、总氮

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

声环境

产生噪声的设备经减震、隔声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原料包装

废包装袋

定期外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检验

不合格品

定期外售

生物质锅炉

生物质炉灰

厂区铺路

软化水设备

废树脂

定期外售

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活性炭

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不涉及

生态保护措施

不涉及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要求企业内部加强管理,整个厂区设置禁止明火、禁止易燃易爆品进入厂区等标志,厂区内配备消防器材等。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环境管理

1.1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根据我国有关环保法规的规定,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监测仪器。其基本任务是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理。并逐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以便使环境管理工作走上正规化、科学化的轨道。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

2、制定和修改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3、组织实施企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4、开展企业日常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整理和统计企业污染源资料、日常监测资料,并及时上报地方环保部门。

5、检查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

6、落实企业污染物排放许可。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治理效果以及治理后的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测检查。

7、组织开展企业的环保宣传工作及环保专业技术培训,用以提高全体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及素质水平。

1.2环境管理要求

1、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2、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以及辽宁环保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项目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污染影响类》以及相关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开展验收监测,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和信息公开,完成项目验收并到环保部门备案。

3、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开展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挡案资料,以备环保部门抽查。

4、单位在项目营运后,应建立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环保人员,委托有关单位对营运期间项目建设地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监测,以便找出运行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及时解决。

5、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增强物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张贴环境保护的宣传单,增强区内人员的环保意识。

6、项目运营期应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积极修理并及时报环保部门。

2.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强化排污口的管理是实施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区域环境管理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量化的重要手段。具体管理原则如下:

1、污染物排放口需完善排污口规范化。排污口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场)》(GB15562.2-1995)设置明显提示和警示图形标志。

表5-1  排污口环境保护图形提示标志

排放口

废水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

噪声源

固体废物堆放场

危险废物

图形符号

2、如实向环保管理部门申报排污口数量、位置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

3、废气排气装置应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完善采样、监测的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3.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5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见表5-2。

表5-2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时段

项目

环保设施

投资

万元

营运期

废气治理

有机废气:收集管道、15m高排气筒1根;

锅炉废气:“旋风+湿式”除尘装置一套、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35m高烟囱1根

10

废水治理

防渗旱厕

1

噪声治理

低噪声设备、减振装置

、隔声设施

5

固废处理

危废储存间1个

1

排污口规范化

标志牌

0.1

合计

--

17.1

4.环保三同时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出具验收意见,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本项目环保验收内容详见表5-3。

表5-3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一览表

排放源

主要污染因子

防治措施

监测点位

验收标准

废气

生物质锅炉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

DA001锅炉废气排放口进出口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发泡、定型及开模工序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DA002有机废气排放口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

上风向一个点位,下风向三个点位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

生活污水

CODcr、NH3-N、SS、总磷、总氮

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

/

噪声

设备

设备噪声

购置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

厂界四周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

原料包装

废包装袋

定期外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检验

不合格品

定期外售

/

生物质锅炉

生物质炉灰

定期外售

/

软化水设备

废树脂

定期外售

/

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活性炭

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

原有项目

焊接工序

焊接烟尘

焊烟净化器

上风向一个点位,下风向三个点位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六、结论

本项目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条件下,对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能够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周边环境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颗粒物

/

/

/

0.005 t/a

/

0.005 t/a

+0.005 t/a

SO2

/

/

/

0.68 t/a

/

0.68 t/a

+0.68 t/a

NOx

/

/

/

0.714 t/a

/

0.714 t/a

+0.714 t/a

非甲烷总烃

/

/

/

0.1292 t/a

/

0.1292 t/a

+0.1292 t/a

废水

CODcr

0

/

/

/

/

/

/

NH3-N

0

/

/

/

/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废包装袋

/

/

/

27200个/a

/

27200个/a

+27200个/a

不合格品

/

/

/

3.4t/a

/

3.4t/a

+3.4t/a

生物质炉灰

/

/

/

14t/a

/

14t/a

+14t/a

废树脂

/

/

/

0.6t/2a

/

0.6t/2a

+0.6t/2a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

/

/

0.13t/a

/

0.13t/a

+0.13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