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1月11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月11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1日-2021年1月1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7-7689703
传 真:0417-7689703
通讯地址:盖州市市府路1号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邮 编:115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泡沫塑料系列包装箱(EPS)项目 |
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 |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 |
辽宁晟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1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有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泡沫塑料系列包装箱(EPS)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
编制日期: 2021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泡沫塑料系列包装箱(EPS)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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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2106-210881-04-01-622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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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霞 |
联系方式 |
13130567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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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辽宁 省(自治区) 营口 市 盖州 县(区) 太阳升办事处 (街道) 沙沟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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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坐标 |
(122度19分58.59秒,40度22分47.64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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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924泡沫塑料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53、塑料制品业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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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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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盖州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盖行审备[2021]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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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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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占比(%) |
8.55 |
施工工期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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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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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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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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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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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建筑内进行扩建,符合规划要求。规划许可证见附件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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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阅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1892号),该项目所用原料中不含氯氟烃类发泡剂,因此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辽宁省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相符性具体见表1-1。 表1-1 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分析一览表
3、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2。 表1-2 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分析一览表
4、项目与《营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营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3。 表1-3 项目与《营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分析一览表
5、与《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2020年3月30日,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根据《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表1-4 与《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6、本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营口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表1-5 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表1-6 本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7、“三线一单”约束作用的符合性分析、“三挂钩”机制的符合性分析 对照《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本项目均符合现行环境管理要求,因此,本项目与现行环境管理政策相符。具体见表1-7。 表1-7 本项目与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符合性分析表
表1-8 本项目与营口市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表1-9 本项目与盖州市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表1-10 本项目与建立“三挂钩”机制符合性分析表
8、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2019年6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根据企业建设情况,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结果详见下表。 表1-11 本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9、选址及相关规划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该区域为盖州市太阳升街道办事处工业企业聚集区,而且塑料制品行业为盖州市主要工业企业,周边太阳升办事处和东城、西城、西海办事处分布有辽宁天禹塑胶集团有限公司、盖州市天兴塑料厂、盖州市白果东兴塑料厂、盖州市东方塑料注件厂、盖州市北辰塑料厂、盖州市宏伟塑料厂等几十家塑料制品企业,为该地区主要行业。 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建筑内进行扩建。所在厂区于2011年9月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厂址选择符合盖州市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土地证见附件三。 本项目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见附件七。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成立于2003年,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占地面积3764平方米。公司于2013年3月委托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建筑材料、钢构复合板、石棉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2000t钢结构彩板,并于2013年4月12日通过了盖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盖环批字[2013]05号),现已停产。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决定投资2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改造生产线两条,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设备15套,年产系列包装箱10万套,根据客户定制及产品需求生产苯板、泡沫箱等产品。目前,该项目已在盖州市行政审批局(盖行审备[2021]37号),见附件2。由于本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营环罚字[2021]5065号),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292—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于2021年6月委托环评技术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环评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根据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泡沫塑料系列包装箱(EPS)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工程概况
(1)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场地。改造生产线两条,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设备15套,年产系列包装箱10万套。
(2)产品方案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成后,年产系列包装箱10万套,根据客户定制及产品需求生产苯板、泡沫箱等产品,主要原材料为聚苯乙烯。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 项目产品方案表
根据客户定制及产品需求生产数量不等的苯板、泡沫箱等产品。
产品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包装材料》(QB/T1649-92)。
(3)工程组成
表2-2 工程组成一览表
(4)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
表2-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软化水制备通过树脂制备,给水来源于市政供水。
(5)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原辅材料见表2-4。
表2-4 项目原辅材料
聚苯乙烯成分见表2-5。
表2-5 聚苯乙烯成分表
聚苯乙烯的热变形温度为70~95℃,长期使用温度为60~80℃。聚苯乙烯的热导率较低,约为0.10~0.13W/(m•K),基本不随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是良好的绝热保温材料。聚苯乙烯泡沫是目前广泛应用的绝热材料之一。聚苯乙烯的线膨胀系数较大,与金属相差悬殊甚大,故制品不易带有金属嵌件。聚苯乙烯的化学稳定性比较好,分解温度需达到300℃以上,低温度下不产生苯乙烯等。可耐各种碱、一般的酸、盐、矿物油、低级醇及各种有机酸,但不耐氧化性酸(如硝酸)和氧化剂的浸蚀。聚苯乙烯还会受到许多烃类、铜类及高级脂肪酸的浸蚀,可溶于苯、甲苯、乙苯、苯乙烯、四氯化碳、氯仿、二氯甲烷以及易受酯类影响。
(6)能源消耗
本项目能源消耗见表2-6。
表2-6 能源消耗表
生物质燃料主要成分分析表如下:
表2-7 生物质燃料主要成分分析表
建设内容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成立于2003年,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占地面积3764平方米。公司于2013年3月委托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建筑材料、钢构复合板、石棉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2000t钢结构彩板,并于2013年4月12日通过了盖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盖环批字[2013]05号),现已停产。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决定投资2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改造生产线两条,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设备15套,年产系列包装箱10万套,根据客户定制及产品需求生产苯板、泡沫箱等产品。目前,该项目已在盖州市行政审批局(盖行审备[2021]37号),见附件2。由于本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营环罚字[2021]5065号),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292—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于2021年6月委托环评技术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环评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根据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泡沫塑料系列包装箱(EPS)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工程概况 (1)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场地。改造生产线两条,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设备15套,年产系列包装箱10万套。 (2)产品方案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成后,年产系列包装箱10万套,根据客户定制及产品需求生产苯板、泡沫箱等产品,主要原材料为聚苯乙烯。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 项目产品方案表
根据客户定制及产品需求生产数量不等的苯板、泡沫箱等产品。 产品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包装材料》(QB/T1649-92)。 (3)工程组成 表2-2 工程组成一览表
(4)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 表2-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软化水制备通过树脂制备,给水来源于市政供水。 (5)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原辅材料见表2-4。 表2-4 项目原辅材料
聚苯乙烯成分见表2-5。 表2-5 聚苯乙烯成分表
聚苯乙烯的热变形温度为70~95℃,长期使用温度为60~80℃。聚苯乙烯的热导率较低,约为0.10~0.13W/(m•K),基本不随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是良好的绝热保温材料。聚苯乙烯泡沫是目前广泛应用的绝热材料之一。聚苯乙烯的线膨胀系数较大,与金属相差悬殊甚大,故制品不易带有金属嵌件。聚苯乙烯的化学稳定性比较好,分解温度需达到300℃以上,低温度下不产生苯乙烯等。可耐各种碱、一般的酸、盐、矿物油、低级醇及各种有机酸,但不耐氧化性酸(如硝酸)和氧化剂的浸蚀。聚苯乙烯还会受到许多烃类、铜类及高级脂肪酸的浸蚀,可溶于苯、甲苯、乙苯、苯乙烯、四氯化碳、氯仿、二氯甲烷以及易受酯类影响。 (6)能源消耗 本项目能源消耗见表2-6。 表2-6 能源消耗表
生物质燃料主要成分分析表如下: 表2-7 生物质燃料主要成分分析表
(7)公用工程 给水:接自市政供水管网 排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供暖:无供暖设备,依托车间内蒸汽管道余热取暖。 供电:接自市政供电管网 (8)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利用原有项目员工23人,每天生产12小时,两班制,每班6小时,全年生产天数240天。锅炉年生产时间2000小时。 (9)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平面布置主要由生产车间、办公楼组成。其中办公楼位于厂区北侧,车间位于厂区南侧和西侧,南侧依次为锅炉房、软化水车间、中央真空水塔、1车间,西侧依次为发泡车间、2车间、烘干室。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工艺流程简述 营运期: 工艺流程简述: (1)外购纸袋25kg包装聚苯乙烯,首先聚苯乙烯颗粒通过人工投入发泡机内,通过100℃蒸汽使其在发泡机内进行发泡膨胀,1t聚苯乙烯发泡时间为2-3h。发泡膨胀后的珠粒通过风机吹入密闭式料仓(蒸汽加热)内烘干,烘干时间2个小时,使原料内的发泡剂充分发泡、颗粒充分膨胀。 (2)通过风机将充分膨胀的颗粒通过密闭管道吹入泡沫箱或泡沫板模具内,通过循环冷却水将其冷却,冷却时间一般控制在100s左右;
图2-1 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2.排污节点 (1)废气:主要为发泡、模具成型及开模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生物质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烟尘、SO2、NOx。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树脂、废活性炭及锅炉灰。 (4)噪声:主要为各设备运行噪声,其声压级约为80~90dB(A)。本项目产污环节与污染因子见表2-8。 表2-8 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一览表
3.物料平衡 项目物料平衡见下表。 表2-9 物料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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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原有项目概况 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成立于2003年,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占地面积3764平方米。公司于2013年3月委托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盖州市金利建筑保温材料厂《建筑材料、钢构复合板、石棉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2000t钢结构彩板,并于2013年4月12日通过了盖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盖环批字[2013]05号),该项目建成以来未生产,暂未验收。 2、厂区内现有设备 表2-10 厂区现有设备一览表
3、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 表2-11 原辅材料一览量
表2-12 能源消耗一览表
4、原有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图2-2 原有项目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1)原材料由厂外购入角钢,工程师设计下料图纸,企业员工依据困纸,使用切割机对角钢切割,将切割成型钢材,焊接成框架。 (2)将彩钢板等原料放置切割平台,按规定的规格(6m*1m或2m*1m)切割,切割成型后运送至复合机,原料彩钢卷制成瓦型准备好并吊上复合机就位,同时把岩棉准备好,送入复合机,并将做夹芯板的引头版做好,以便随时开机生产。开机后,底层钢卷先计入机组,同时送入夹芯材料进行复合,上层钢卷进入机组进行复合,上下钢卷复合的同时,夹芯板两侧卷边,夹芯板成型。 (3)将角钢框架和彩钢复合板拼配、组装,运至检测设备处等待检测,合格产品包装、入库,等待出厂。 表2-13 污染物产生环节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5、现有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以新带老措施) (1)存在的问题 企业现有工程焊接工序无废气处理措施。 (2)整改方案(以新带老措施) 建议采用焊烟净化器处理焊接过程产生的焊烟。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 ⑴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监测调查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本项目引用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营口市2020年1-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1-12月,营口市环境空气中基本污染物浓度分别为:PM2.5浓度均值为41μg/m3,PM10浓度均值为63μg/m3,SO2浓度均值为10μg/m3,NO2浓度均值为30μg/m3,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56μg /m3,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1.9mg/m3。评价结果见表3-1。 表3-1 营口市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
由表3-1数据知,本项目所在区域PM10、SO2、NO2和O3年平均质量浓度以及CO 24小时平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超标污染物为PM2.5,超标0.171倍。PM2.5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 随着《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营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实施,通过严控新建小型燃煤热源、全面拆除燃煤小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加强施工扬尘整治、严控交通扬尘、严控工业堆场扬尘、加大城乡绿化力度等方面的行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⑵ 评价范围内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①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大气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环境质量现状委托辽宁峻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6日-8月8日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监测。 1、监测点位:厂址下风向1个点位 2、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 3、监测频次:日均值,连续监测3天 气象参数见表3-2,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数据见表3-3。 表3-2 气象参数
表3-3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数据
由表3-2、表3-3可见,该区域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②TSP 本项目引用《营口柏成塑胶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墙板、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状监测报告,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 年7 月18 日-7 月24 日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现状监测的数据。引用的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引用数据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1、监测项目:TSP; 2、监测时间:2020 年7 月18 日~7 月24 日连续监测7 天; 3、监测布点:营口柏成塑胶有限公司厂址内1 个监测点。 4、监测及评价结果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4。 表3-4 环境空气TSP监测数据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TSP 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监测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声环境质量 为了了解本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辽宁峻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四周厂界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内容如下: 1、监测项目:昼、夜等效A声级 2、监测时间:2021年8月6日-8月7日 3、监测点位:厂界东、南、西、北侧, 4、监测频次: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2次。 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见表3-5。 表3-5 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由上表可知,项目东、南、西、北侧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3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不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途径,无需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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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保护 目标 |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沙沟子村,项目东侧为中顺染织,南侧为和平液化气站,西侧为奥新常压锅炉制造厂,北侧为蔬菜大棚。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风景旅游区、森林及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土地功能,区域生态环境也不会受到较大影响。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6,环境敏感目标保护图见附图。 表3-6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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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环境质量标准 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营口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属于二类区,本项目所在地执行二类区标准。 基本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表3-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2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其标准值见表3-8。 表3-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
2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2.1废气 运营期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各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3-9。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标准见表3-10。 表3-9 生产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表3-10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新建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的标准限值。 表3-11 锅炉废气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3-12 生产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2.2厂界噪声 营运期厂界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表3-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
2.3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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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控制 指标 |
据“十三五”相关文件要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及《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环保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15]17号),结合本项目排污特点,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来自发泡、定型及开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生物质锅炉废气,发泡、成型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5000m3/h风机经机器泄压孔、抽气管道收集,最终引入一台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通过为“旋风除尘+袋式除尘”、“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低氮燃烧效率不低于30%,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680t×0.1%×90%×(1-90%)+680t×0.1%×10%=0.0612 t/a+0.068t/a=0.1292t/a; 氮氧化物排放量=1000t×1.02kg/t×10-3×(1-30%)=0.714 t/a。 本项目建议控制指标:氮氧化物0.714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1292吨/年。 该项目所在地市上一年度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辖区内建设项目所需替代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总量指标实行2倍削减替代,即:该项目实际需要替代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总量指标分别为0.2584吨/年、1.428吨/年。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的安装,本次环评不作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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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 施 |
1.废气 1.1废气源强核算 (1)有机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发泡、定型及开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聚苯乙烯颗粒在100℃蒸汽的加热作用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类比已批复的《盖州市九龙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上年产500万套塑料箱项目》,非甲烷总烃挥发量按0.1%计算,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68t/a,产生速率为0.236kg/h。本环评要求发泡、成型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5000m3/h风机经机器泄压孔、抽气管道收集,最终引入一台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收集效率达到90%以上,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吸附能力可达到90%,因此经吸附处理后,本项目泡沫箱生产线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为0.045kg/h、0.129t/a,并设置15m高排气筒高空有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60mg/m3的要求。项目泡沫箱生产线经采取管道收集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情况见表4-1。 表4-1 非甲烷总烃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
(2)锅炉废气 企业生产配置1台6t/h生物质锅炉,用于企业生产用汽,预计年消耗生物质燃料1000t,锅炉年生产时间2000小时。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附表1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中的“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内容,产排污系数详见表4-3,计算结果详见表4-4。 表4-3 生物质锅炉产排污系数一览表
注:①二氧化硫的产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生物质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例如生物质中含硫量(S%)为0.1%,则S=0.1。 表4-4 生物质锅炉产污情况一览表
由表4-4预测结果可知,经设置旋风+袋式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除尘设施处理后,生物质锅炉燃烧所产生的烟尘、SO2和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锅炉尾气经35m高烟囱有组织排放。 综上,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1.2废气治理技术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锅炉废气治理技术为“旋风除尘+袋式除尘”、“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通过“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技术可行。“旋风除尘+袋式除尘”、“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1122-2020)表7中的可行技术。 1.3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 本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即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或锅炉废气处理装置失效,造成废气污染物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其排放情况见表4-5。 表4-5 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
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③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回收、处置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 1.4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4-6。 表4-6 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2.废水 2.1废水源强核算 (1)设备冷却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类比《盖州市九龙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上年产500万套塑料箱项目》,泡沫箱生产线生产过程中模具冷却用水。每台成型机每天运行12h、冷却水用量为1t/h、全年运行240天,其冷却水用量为204t/d(48960t/a)。本项目冷却用水为循环水,损失量约为10%,则需补充新鲜水20.4t/d(4896t/a)。 (2)锅炉用水 锅炉制备蒸汽需定期补充软化水。蒸汽锅炉工作时间为200天,每天工作10h,锅炉补水量为8.185t/d(1637t/a)。蒸汽锅炉蒸汽补水循环使用,锅炉排污水定期排入循环水池中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平均每天排水量为总用水量的5%。即1.385m3/d(277m3/a)。 (3)软化水设备冲洗 软化水设备反冲洗需要大量水,清洗频率按10d清洗一次,每次用水量按1m3计算,则软化水设备反冲洗废水产生量为24t/a。反冲洗过程使用软化水清洗,主机清洗的目的是冲洗掉在设备内的大量盐。冲洗废水排入循环水池中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 (4)软水制备 制备软化水原水为自来水,经软化水设备制得,废水率为3%,制备过程排水为浓水,主要是钙镁等矿物质浓度较高,需用新鲜水6760t/a,排放量为203 t/a,排入循环水池中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 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满足回用要求,回水利用方案可行、有效。项目全厂用水平衡见图4-1。 图4-1 项目全厂用水平衡图 单位t/a 项目全厂用排水情况见表4-7。 表4-7 项目全厂用排水情况一览表 单位t/a
2.2废水治理技术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锅炉排污水、软化废水及软化设备清洗废水,均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3.1噪声源强核算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发泡机、成型机、切割机、风机、泵等设备噪声,主要设备噪声源强类比已批复的《盖州市九龙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上年产500万套塑料箱项目》,该项目生产设备与本项目基本相同,其声压级约为80~85dB(A),主要噪声源强见表4-8。 表4-8 项目噪声设备源强及治理措施
3.2噪声保护措施 (1)在厂区边界处尽可能加强绿化,合理配置绿化植物,四周种植树木花草,可有效降低噪声强度; (2)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在有减震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应保持相应的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3)加强管理:平时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保养、检查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 (4)在进行平面布局时,应将声源集中的主车间布置在远离场外噪声敏感区域的一侧,利用建筑物的声屏障作用阻止噪声向外传播; (5)在订购主要生产设备时应向厂家提出明确的限噪要求,如在机座设防震垫,在安装调试阶段应严格把关,提高安装精度;对声源上无法防治的噪声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和减震措施,对声功率级较强的生产设备加装隔声罩或消声器。 3.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发泡机、成型机、切割机、风机、泵等。设备声源可视为连续、稳态、点声源。本次噪声影响评价将所有噪声设备合成后视为一个点噪声源,在声源传播过程中,经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和空气吸收后,到达受声点。预测模式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推荐的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式。噪声源强见表4-10: (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计算 式中:TL一墙体(等围护结构)的隔声量,dB(A)。各类围护结构隔声量见下表: 表4-9 围护结构建筑材料的隔声量
注:本项目隔声量取30dB(A)。 (2)噪声距离衰减模式 LA(r)=LA(r0)-20lgr/r0-11 式中:LA(r)-预测点处所接受的A声级; LA(r0)-参考点处的声源A声级; r-声源至预测点的距离; r0-参考位置距离,m,取1m;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Leq=10lg(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4)通过计算,噪声达到项目边界预测结果见表4-10。 表4-10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值 单位:dB(A)
从上表可见: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外50m评价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3.4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 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4-11。 表4-11 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
4.固体废物 4.1固体废物源强核算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及废树脂、锅炉灰等。 (1)废包装袋 废包装袋产生量27200个/a,定期外售。 (2)不合格品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3.4t/a,定期外售。 (3)锅炉灰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类比《盖州市九龙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上年产500万套塑料箱项目》,锅炉灰产生量约为14t/a,定期外售。 (4)废活性炭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类比《盖州市九龙泡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上年产500万套塑料箱项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活性炭进行吸附,此过程产生废活性炭,活性炭三个月更换一次,预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3t/a。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废树脂 软化水设备需两年更换一次树脂,废树脂产生量约为0.6t/2a,定期外售。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情况见下表。 表4-12 固体废物汇总表
4.2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两类。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品、锅炉灰、废树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 (1)一般固废 本项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产生的锅炉灰收集后外售;软化水设备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树脂定期外售。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装入密闭塑料桶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在厂区中心设置1个20m2危废暂存间,含4个危废收集密封桶,产生的废活性炭经危废收集桶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各类固废分开存放;容器材质要满足强度要求;危废暂存间地面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铺设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危废贮存设施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建立档案制度。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涉及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途径。 6.生态 本项目周围无生态保护目标,不涉及生态环境影响。 7.环境风险 本项目原料产品主要成分为聚苯乙烯(内含戊烷),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风险物质。 事故废水的产生量计算: (1)事故性排放污水的来源 事故情况下,排放污水主要来源于发生事故产生的消防废水。 (2)事故性排放污水的去向 当出现事故后,产生的事故废水排入事故池中。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建设单位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 (3)消防用水设置 项目消防水主要供给厂房发生火灾时的消防用水,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全厂按一处火灾设计,采用移动式水枪冷却,冷却面积按最大厂房面积计算,最大厂房面积为700m2,消防冷却用水为按6L/min·m2计算,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为2小时,消防用水量为504 m3。 (4)收集及处置的可行性 参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并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中消防废水用量计算,供水时间按2h计,核算本项目事故池是否能满足要求。 本项目事故及消防废水收集储存能力核算情况见表4-13。 表4-13 本项目事故及消防废水水及收集储存能力校核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厂区事故状态时,本项目需要有效容积为504m3的事故池来收集事故废水,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8.电磁辐射 项目不涉及。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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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
DA001锅炉废气排放口/生物质锅炉 |
颗粒物 |
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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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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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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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2有机废气排放口/发泡、定型及开模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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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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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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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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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cr、NH3-N、SS、总磷、总氮 |
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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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产生噪声的设备经减震、隔声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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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辐射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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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原料包装 |
废包装袋 |
定期外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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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
不合格品 |
定期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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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锅炉 |
生物质炉灰 |
厂区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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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化水设备 |
废树脂 |
定期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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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炭吸附装置 |
废活性炭 |
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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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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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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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要求企业内部加强管理,整个厂区设置禁止明火、禁止易燃易爆品进入厂区等标志,厂区内配备消防器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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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环境管理 1.1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根据我国有关环保法规的规定,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监测仪器。其基本任务是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理。并逐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以便使环境管理工作走上正规化、科学化的轨道。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 2、制定和修改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3、组织实施企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4、开展企业日常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整理和统计企业污染源资料、日常监测资料,并及时上报地方环保部门。 5、检查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 6、落实企业污染物排放许可。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治理效果以及治理后的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测检查。 7、组织开展企业的环保宣传工作及环保专业技术培训,用以提高全体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及素质水平。 1.2环境管理要求 1、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2、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以及辽宁环保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项目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污染影响类》以及相关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开展验收监测,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和信息公开,完成项目验收并到环保部门备案。 3、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开展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挡案资料,以备环保部门抽查。 4、单位在项目营运后,应建立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环保人员,委托有关单位对营运期间项目建设地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监测,以便找出运行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及时解决。 5、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增强物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张贴环境保护的宣传单,增强区内人员的环保意识。 6、项目运营期应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积极修理并及时报环保部门。 2.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强化排污口的管理是实施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区域环境管理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量化的重要手段。具体管理原则如下: 1、污染物排放口需完善排污口规范化。排污口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场)》(GB15562.2-1995)设置明显提示和警示图形标志。 表5-1 排污口环境保护图形提示标志
2、如实向环保管理部门申报排污口数量、位置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 3、废气排气装置应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完善采样、监测的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3.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55%。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见表5-2。 表5-2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4.环保三同时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出具验收意见,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本项目环保验收内容详见表5-3。 表5-3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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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论
本项目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条件下,对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能够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周边环境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颗粒物 |
/ |
/ |
/ |
0.005 t/a |
/ |
0.005 t/a |
+0.005 t/a |
SO2 |
/ |
/ |
/ |
0.68 t/a |
/ |
0.68 t/a |
+0.68 t/a |
|
NOx |
/ |
/ |
/ |
0.714 t/a |
/ |
0.714 t/a |
+0.714 t/a |
|
非甲烷总烃 |
/ |
/ |
/ |
0.1292 t/a |
/ |
0.1292 t/a |
+0.1292 t/a |
|
废水 |
CODcr |
0 |
/ |
/ |
/ |
/ |
/ |
/ |
NH3-N |
0 |
/ |
/ |
/ |
/ |
/ |
/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废包装袋 |
/ |
/ |
/ |
27200个/a |
/ |
27200个/a |
+27200个/a |
不合格品 |
/ |
/ |
/ |
3.4t/a |
/ |
3.4t/a |
+3.4t/a |
|
生物质炉灰 |
/ |
/ |
/ |
14t/a |
/ |
14t/a |
+14t/a |
|
废树脂 |
/ |
/ |
/ |
0.6t/2a |
/ |
0.6t/2a |
+0.6t/2a |
|
危险废物 |
废活性炭 |
/ |
/ |
/ |
0.13t/a |
/ |
0.13t/a |
+0.13t/a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