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3年1月盖州市共监测2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
2023年6月盖州市共监测12个乡镇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地下水水源:盖州市团甸水源地、盖州第二、第三饮用水水源地,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12个乡镇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地,抽水井采样。
地表水水源:石门水库为备用水源。
(二)监测项目
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3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采样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1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全部达标。
序号 |
省份名称 |
城市名称 |
水源名称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1 |
辽宁省 |
盖州市 |
盖州第二、第三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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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辽宁省 |
盖州市 |
盖州市团甸水源地 |
地下水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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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辽宁省 |
盖州市 |
12个乡镇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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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辽宁省 |
盖州市 |
石门水库 |
地表水 |
未列入国家考核清单,为备用水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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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