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抓好重点工作的有关部署,着力打造政务公开升级版,提升信息公开透明水平,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公开,持续提升政府工作质量,更好保障和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提高政府公信力,增进施政的民意基础,促进社会的协同合作,现紧紧围绕为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贡献营口力量,将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坚守职责使命,着力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
(一)聚焦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深入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严格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原则,丰富解读形式,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加强各类政策文件文字解读质量,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做到政策解读和图解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对已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梳理再清理,并将梳理完成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三)完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各部门在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立改废情况,在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发布,确保随时发现和纠正政策偏差。(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大力开展政策文件库建设。汇集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全市统一的政策文件库建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1月中旬前)
(五)持续加强三年行动相关信息公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把实施三年行动同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在三年行动方案中承担具体任务的政府部门网站,要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公开本地区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信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7月20日前)
二、加强公众参与,加快优化政企政民互动功能
(六)规范政策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工作。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凡应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公众参与决策,有力提升决策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发挥服务调查研究功能作用。以政务公开夯实调查研究基础,各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时,需开展问卷调查、意见征集的,应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调查问卷等,并通过政务新媒体加大精准推送力度,提高调查研究效率和公众参与度,推动调查研究通过政务公开措施进一步走深走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探索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对政策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建立完善跟踪问效机制,结合实际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1月中旬前)
三、聚力提升效能,助推构筑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九)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对照各领域基层公开事项目录,优化调整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公开内容。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开展抽查检查,杜绝事项目录与公开内容不一致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8月中旬前)
(十)加快推进惠企强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积极应用数字技术对企业信息和政策要素进行精准匹配,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进一步降低制度成本。探索建立直达政策分解发布工作机制,提炼政策核心条款,明确办理单位、联系方式,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直达企业群众。(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1月中旬前)
(十一)稳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紧扣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加强纵向指导监督和业务培训,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中旬前)
(十二)动态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发布最新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公开收费事项、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坚持清单化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7月底前)
四、强化诉求办理,完善解决群众难题工作机制
(十三)强力推动诉求办理平台建设。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平台诉求办理、反馈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及时掌握和回应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推动相关单位研究制定政策举措。(牵头单位:市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四)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方式作用。政府门户网站要准确公开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专人负责接听群众来电,在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政策咨询类来电的回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完善平台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渠道作用
(十五)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参照国家、省政府网站改版情况,适时开展政府网站改版工作。政府网站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科学调整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发布格式体例,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发展,探索在政策发布、互动回应、辅助决策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全面完成上级政府部门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1月中旬前)
(十六)提高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准确把握政务新媒体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严格落实管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常态化监管。加强政务信息梳理、分类、提炼、精简,丰富政务公开载体,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适宜移动端传播的新形式予以展现,做好互动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1月中旬前)
(十七)推进实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政务服务大厅,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实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现场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解读等服务,实现线下公开和线下办事顺畅对接。(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中旬前)
六、持续改进作风,强力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十八)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执行公开前各项审查程序,健全完善认定流程,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机制,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避免散乱无序,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九)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常态化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单位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提升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十)强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激励。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政府实绩考核体系中的考核力度,逐项抓好落实。不断改进考核评议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并强化工作情况通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十一)抓好全市政务公开队伍协调能力建设。加强沟通联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发生变更时,要主动联络市政务公开办,并做好业务交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此件公开发布
盖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