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稳岗补贴申领
2. 事项简述:稳岗补贴返还对象:全省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3.办理材料:符合“免申即享”的单位,由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在系统中生成免申即享的待审核数据,无法通过“免申即享”工作模式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可向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提出稳岗返还申请,并提供,《辽宁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不计算裁员的情况等证明材料。
4.办理方式: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同时进行。
5.办理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6.结果送达:以市为单位公示,在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将当期享受稳岗返还资金的参保单位名单和返还金额进行公示。
7.收费依据及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8.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9.办理机构及地点:盖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失业保险科209室
10.咨询查询途径:盖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失业保险科209室 电话7878833
11.监督投诉渠道: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