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保险金申领
2.事项简述: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含在不同用人单位)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3.办理材料“网上办”不需要提供要件;“窗口办”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4.办理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或通过辽宁人社网厅、掌上12333APP、辽宁人社APP、辽事通APP网上进行申请。
5.办理时限:无时间期限。
6.结果送达:辽宁人社服务平台系统推送数据,拨付到失业人员银行账户。
7.收费依据及标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下的失业人员领金标准为每月1453.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失业人员领金标准为每月1539元。
8.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9.办理机构及地点:盖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失业保险科209室
10.咨询查询途径:盖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失业保险科209室 电话7878833
11.监督投诉渠道: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