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确定的96项整改任务,我市已完成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辽宁省渤海海域共有渔港86座,大多数渔港存在审批手续不全、污染治理不到位问题。28座纳入名录管理的渔港中仍有19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部分渔港仍存在港口污染防治设施配而未用、港池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58座未纳入名录管理的渔港更普遍存在审批手续不全、生产生活污水和渔业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完善渔港审批手续,渔港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治理渔港内入海排污口。
三、整改措施
1.结合辖区内渔船数量、渔获物交易量,确定保留渔港、拟规划建设(扩建)渔港,其他渔港依法关闭停用。
2.对渔港污染治理不到位的,一是完善油污收集、转运设备,由属地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油污废水,解决含油污水接收处理问题;二是完善渔港公共厕所、移动垃圾箱、垃圾站等污染防治设施,满足渔港污染防治要求;各渔港标识牌设立,渔港交易区污水收集沟渠建设,三是开展港内渔网渔具规范化整治,确保港内环境整洁有序,2023年年底之前完成。
3.加强对渔港水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新建(扩建)的二级以上渔港按照《渤海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试行)》配备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
4.对纳入名录管理的拟建的田崴北渔港,在规划建设的同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依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 年本)》,对拟规划建设(扩建)的中心渔港码头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做好渔港内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6.完善保留渔港(三孝光辉渔港、西河口渔港、仙人岛渔港、白沙湾渔港)用海用地手续申报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根据《渤海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市渔港基本情况、基本设施、渔船数量、渔获物交易量等,保留5座渔港,分别是三孝光辉渔港、西河口渔港、白沙湾渔港、仙人岛渔港、田崴北渔港(拟建),关闭不符合渔港功能的小码头共8座,其中包括李漠洛码头、老北海码头、腾房身码头、田崴子码头、树胜加油站码头、小营子码头、宏远船坞、海韵船坞。
2.光辉中心渔港因资金等多方面问题未建设完成及验收,于2023年9月1日予以关闭,待建设完验收合格后予以开业。
3.三孝光辉渔港、西河口渔港、白沙湾渔港、仙人岛渔港,防治污染设施(物资储备库、油污水收集池、环保公厕、移动式垃圾箱、垃圾站、宣传栏)已建设完毕并全部投入使用,油污收集转运,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营口市宁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并完成渔港卸货区及交易区沟渠建设和渔港标识牌设立。
4.田崴北渔港(拟建),已完成生态评估、环评等手续,同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正在规划渔港建设日期。
5.生态环境局与农业农村局及第三方对白沙湾渔港内入海排污口进行封堵,目前全部封堵完毕。
6.三孝光辉渔港、西河口渔港、仙人岛渔港、白沙湾渔港已完成用海用地手续补办申报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应。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8 日
受理部门:营口市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盖州市工作协调组。
电 话:0417-2206015;0417-7689389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盖州市清河大厦生态环境局513
盖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