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曹德峰同志盖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于中洋为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副局长;
王茹为盖州市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国栋为盖州市人民法院北海新区人民法庭庭长;
王浩臣为盖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冯卫为盖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冯丰为盖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刘东为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副局长;
刘巍为盖州市人民法院北海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伟为盖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陈利为盖州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宋世胜为盖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李旭东为盖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施全军为盖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赵起凤为盖州市人民法院九垄地人民法庭副庭长;
滕起为盖州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鲁永春为盖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免去:
车小东的盖州市人民法院九垄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国栋的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
陈伟的盖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职务;
陈利的盖州市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职务;
孙世君的盖州市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职务;
宋世胜的盖州市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李旭东的盖州市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崇亮的盖州市人民法院九垄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周明礼的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施全军的盖州市人民法院太阳升人民法庭(后更名为东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滕起的盖州市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职务;
鲁永春的盖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以下50名同志为盖州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兰兰 马海燕 马惠泽 王 勇
丛尉志 冯珊珊 汉东妮 曲 爽
刘广文 刘天吉 刘日欣 刘风华
刘玉涛 刘玉瑞 刘晓华 齐 琦
安彩平 孙晓楠 孙铁成 李 丹
李连超 李振龙 李莹瑜 肖 莹
吴国鑫 冷 涛 沙树松 宋 涛
宋云霆 宋良纯 张 剑 张小林
张广成 张冬婧 张晓晗 陈 杰
陈 悦 陈小霞 庞明凤 郑 丹
郑继云 赵 曼 赵旭影 赵海燕
郭 旭 徐 辉 高 辉 曹英泽
裴 玲 戴宏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