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王一震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二、免去王玉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决定任命梁迅峥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四、决定任命邵凤江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五、任命尹家成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六、任命王国良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七、任命胡松绪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发布机构:盖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15
成文日期:2024-11-1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检察
体裁分类:其他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2024年11月15日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王一震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二、免去王玉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决定任命梁迅峥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四、决定任命邵凤江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五、任命尹家成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六、任命王国良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七、任命胡松绪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