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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九寨镇建筑用花岗岩矿集中开采区调整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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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 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53号)及《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22号)文件的要求,盖州市新增一个建筑用花岗岩集中开采区,详细信息如下:

集中开采区名称为:盖州市九寨镇建筑用花岗岩矿集中开采区。面积为1.3355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

集中开采区划定范围不涉及《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Ⅰ级和II级保护林地、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基本草原、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世界自然(自然与文化)遗产地、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空间管制要素。

该集中开采区调整方案已通过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审查,现向社会发布。

 盖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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