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营口市委员会:
民盟营口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垃圾污染治理。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方式,在村内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配备足够的垃圾桶和垃圾清运车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结合农村沼气池建设,实现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将农村污染治理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发展清洁能源。
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根据村庄的布局、水源地位置、土地消纳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引导养殖户在适养区内规范养殖,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如采用干清粪工艺、建设沼气池、堆肥场等对畜禽粪便进行处理和利用。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合理控制养殖密度,科学投喂饲料和使用药物,防止水产养殖对水体造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根据土壤养分含量和农作物需肥规律,精准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避免过度施肥和偏施化肥。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降低农药对土壤、水体和农产品的污染。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根据当地的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合理安排种植品种和种植面积,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减少农田径流中的污染物排放。
二、建立监测与监管体系
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合理设置监测点位,定期对农村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农村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并定期公布区域农村环境状况,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管理制度,对于新上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项目是否可行,并要求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于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形成有力的震慑。研究建立农村环境健康危害监测网络,开展污染物与健康危害风险评价工作,提高污染事故鉴定和处置能力,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
三、完善环境管理制度
各级政府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各级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建立村规民约,将环境保护纳入其中,探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我管理方式,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环保规定。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如举办环保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农村广播和宣传栏等渠道,普及环保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让农民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
盖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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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