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农村学校28所,其中一贯制学校23所,中学2所,小学2所,幼儿园1所。近年来,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建设,综合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一、贯彻落实农村教师补贴政策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农村教师待遇。实施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结合地区艰苦边远程度,分档确定发放的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贯彻农村乡镇工作补贴政策。
二、乡村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倾斜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落实“乡村十年”政策。规定“在乡村中小学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中小学教师,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受岗位职数限制。”上述范围内的教师已经具备副高级资格的可直接聘任,不具备资格且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条件(试行)》(辽人社〔2018〕55号)条件,可申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
三、公开招聘选拔人才
近年来,针对农村学校结构性缺员等问题,我市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形式,制定相应的招聘方案和岗位需求。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得到有效补充,年龄结构不断优化,学历层次得到明显提高,部分学科短缺问题得到缓解,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进一步提升。
四、设立支教激励机制
我市一直按照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2019年以来,每年都有约30名左右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交流期限一年以上,并鼓励教师长期交流支教。通过教师交流,拓宽教师教育视野,推动教师新课程理念向教学实践的转化,解决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困惑,改进教学行为,促进教育资源共享。
五、加大培训力度
我市一直注重对教师的培训,定期组织农村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通过聘请优秀骨干教师开讲座、教研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提升教学能力和职业发展空间,以胜任教学岗位的要求。让教师树立“干到老、学到老”的信念,不断为其补充“新能量”。教师全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代表所提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建设,为教师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村教育事业。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我市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盖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