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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盖州市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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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坚持和完善市级领导、市直部门(单位)领导、乡镇办事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把集中接访与经常性的办信接访有机结合起来,并向群众公示。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妥善解决,作为检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成效的主要标准。对党政领导接访后交办的事项,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妥善解决,加强督查,抓好反馈。通过各级领导干部亲自办信访、自觉抓信访,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2.建立和完善信访情况通报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进京去省来市访情况、上级交办案件结案息访情况、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开展信访工作等情况进行通报,促进信访工作的开展。

3.认真解决初信初访问题。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认真负责地办理每一封来信、接待每一次来访,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大初信初访案件交办督办力度,对信访事项的办理实行有效跟踪、及时催办,提高办结率和息诉息访率。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未收到公民或组织以表格、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电话等形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充分利用信访信息资源,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1.及时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紧紧抓住全局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围绕当前疫情防控给信访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分析和预测,作出准确判断,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和主动性。

2.适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注意从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中发现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促使共性信访问题成批解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群众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反映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已成为重要的信访渠道。在继续加强“网上信访”办理工作的同时,及时办结“市长信箱”“市长热线电话”和“民心网”等渠道反馈的信访案件。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问题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相关服务事项,为群众信访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

(五)监督保障

加强信息综合工作,每周、每月、每季度、半年和全年要对信访形势进行分析,并形成形势报告,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要求,进一步梳理、归类我局的政府信息,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及时提供信息,定期维护网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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