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盖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做好2020年度盖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务院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情况介绍
根据《辽宁省盖州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内容显示,我市地质灾害种类较多,主要有突发性地质灾害泥石流、崩塌、滑坡;人为因素引起的地面塌陷、地裂缝、海水入侵;自然因素引起的海岸侵蚀。
根据实地调查,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泥石流、滑坡、其次为崩塌。现分述如下:
1.泥石流
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的地质现象。它是由于降水(暴雨)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携带大量泥沙、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
2.滑坡
是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的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3.崩塌
是指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根断压碎或局部滑移,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的地质现象。
二、2020年气象预测
根据我市气象部门预计2019年6~8月,盖州市总降水量为443~484毫米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平均气温约为24℃,较常年偏高0.1~0.5℃左右。
三、防范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域如下:
1.泥石流
杨运镇、矿洞沟镇、什字街镇、卧龙泉镇、小石棚乡、万福镇、榜式堡镇、梁屯镇、高屯镇、暖泉镇、陈屯镇。其中杨运镇、榜式堡镇、小石棚乡为重点防治区域。
2.滑坡、崩塌
全市国道、省道等各级公路两侧不稳定斜坡,包括盖州市暖泉镇龙王庙村清明沟、钓鱼沟;榜式堡镇桓盖线石门水库段;万福镇万福村路段是重点防治区域。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历年地质灾害情况统计,我市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因此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中旬至9月末。
四、防灾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和重点地质灾害专人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地质灾害汛期日常监测制度和防灾救灾制度,确保疏散转移及时和安置到位,并随时上报灾害发展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二)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切实做好防治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对发生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的地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防灾救灾,将地质灾害的损失情况立即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性,同心同德,真抓实干,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