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质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会签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2月23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举行揭牌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主要是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对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意见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意见和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公安机关要求说明理由、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申请复查和提出意见建议进行跟踪督促和及时反馈;组织协调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开展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指导工作;对与公安机关联合督办的案件进行沟通协调、信息通报、督促办理;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问题,以及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解答;组织保障执法办案和侦查监督数据的共享通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为公安机关依法高效开展侦查提供保障,共同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