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营口新闻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来源:营口市政府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12

【字号:

分享:

从市社会保障中心了解到,我市按照国家、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相关工作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待遇将随7月养老金发放到位。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次调整人群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及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管理的“五七家属工”。调整办法和标准与历年调整待遇基本相同,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部分。

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相同部分,今年增加金额为每人每月40元。挂钩调整是由工龄调整部分和上年统筹内领取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据了解,按照工龄调整也就是体现在职缴费期间多交多得受益部分。按照往年相同15年工龄为一个节点,15年(含15年)的毎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超出15年部分,毎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需要注意的是工龄调整部分包括视同缴费工龄与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上年统筹内领取养老金调整部分是以退休人员2021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作为计发基数,按0.8%(1000元增加8元)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部分。

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群体予以倾斜照顾。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增加40元,80周岁增加80元。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第一时间组织精干力量,抓好落实,明确时间节点,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将调整后待遇随7月养老金发放到位,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对退休人员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有对政策及调整待遇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拨打电话0417-2980253养老金拨付科进行咨询。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