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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拆解行动

来源:盖事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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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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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斩断涉渔“三无”船舶违法违规捕捞乱象。9月16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公安局、团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在盖州市光辉渔港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拆解行动。

行动从16日10时持续到14时,共出动执法车辆8辆、消防车1辆、大型起吊机械3台以及工作人员40余人。

此次拆解行动是盖州市渔业安全整治年系列活动之一,更是贯彻落实《营口市“三无”船舶“大清底”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的扎实举措,行动当天对查处的2艘“三无”渔船进行了集中拆解,有力震慑了涉渔“三无”船舶违法违规行为,坚定了各级政府、各部门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的信心决心。

下一步,我市将常态化开展“三无”船舶“大清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强化渔港渔船管控,维护海洋渔业秩序稳定,消除海洋渔业安全隐患。

在此也告知广大渔民朋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三无”船舶:(一)船舶未依法取得船名船号、船舶证书和船籍港的;(二)所有船舶证书均已被注销、撤销、撤回、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的;(三)船舶所有权登记已注销,且注销原因为船舶灭失、失踪、沉没、拆解、销毁或自行终止生产的;(四)船舶系未经审批或者未经建造检验擅自非法建造的;(五)伪造、变造、套用其他船舶的船名船号、船舶证书、船籍港的;(六)船舶主尺度、船体结构、重要机电设备等与船舶证书记载严重不符的;(七)其他依法可以认定为“三无”船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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